为深入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华北地区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和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查处非法取用水等违法行为,我部决定开展京津冀水资源专项执法行动,公众可以通过12314热线电话、水利部网站、中国水利微信公众号对京津冀水资源专项执法行动涉水问题进行监督举报。
一、举报范围:涉及京津冀水资源内容主要包括:
1.未经批准擅自取水的,包括未取得取水申请批准文件擅自建设取水工程或者设施、未取得取水许可证擅自取水、取水许可证逾期未及时延续等; 2.未依照批准的取水许可规定条件取水的,包括拒不执行审批机关作出取水量限制决定,未经批准擅自转让取水权,取水许可事项变更未履行变更手续,取水水源、取水场点、取水量和取水用途等发生改变等; 3.未按照规定安装计量设施、计量设施不合格或者运行不正常的; 4.伪造、涂改、冒用取水申请批准文件、取水许可证的; 5.其他违反水资源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
二、以下事项不予接收:非京津冀行政辖区的违法线索;京津冀三省市的非水资源类问题。
三、反映水利部机关及其所属单位党组织、党员及公职人员违纪违法问题,请访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水利部纪检监察组监督举报或拨打电话010-63547278;反映水利部受理范围内的信访事项,请访问水利信访或拨打电话010-63202018。
四、举报涉水问题时,请尽量详细描述说明问题情况并附图片,以便处理。
五、请据实举报,并使用文明用语。如有诬陷行为,或上传不良信息行为,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六、为提高效率,平台不对同一举报信息重复接收,请不要重复提交相同的举报信息。
七、提倡实名举报。
原文链接:http://swj.tj.gov.cn/xwzx_17135/tpxw/202106/t20210602_546805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