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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与韶关市建立河长制工作区域协作机制

发布时间:2021-06-03来源: 江西省水利厅作者:佚名

  近日,赣州市河长办专职副主任率交界地区县河长办人员前往韶关市河长办签订河长制工作合作协议。

  两地河长办工作人员就河长制工作进行了座谈交流,相互介绍了跨界河流水污染防治和河道管护等方面工作情况,提出主要存在问题,互相交换了意见和建议,就今后工作开展达成共识,并签订了《赣州市-韶关市交界地区河长制工作合作协议》,建立两市跨界河流信息共享机制、防洪安全协同管理机制、联合巡查执法机制、河道保洁责任分工机制、流域生态环境事故协商处置机制、各级沟通交流机制等协作机制,全面加强区域协作,合力打击交界地区涉水违法违规行为,形成流域管护合力,不断巩固和提高跨界河流管护与治理成效,实现跨行政区域流域管护机制的新突破,为共同打造“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生态环境奠定了坚实基础。

  


原文链接:http://slt.jiangxi.gov.cn/art/2021/6/2/art_28107_33855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