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江流域片今年第一次“清漂”大行动成效明显,汕头、河源、梅州、汕尾、潮州、揭阳市共清理水面漂浮物17.13万吨。
“清漂”行动期间,根据省河长办统一部署,省韩江流域河长办组织汕头、河源、梅州、汕尾、潮州、揭阳市河长办,扎实推进“清漂”行动实施,确保“清漂”取得实效。一是制定“清漂”工作方案,对专项行动进行统一安排,明确行动目标、落实任务分工。二是通过视频监控与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流域跨界“清漂”监督,并协调督促韩江西溪、榕江北河等跨市河段“清漂”问题整改。三是督促落实组建专门队伍、实施网格化“清漂”、加强跨界协作等机制,建立健全河湖保洁长效机制,推进“清漂”规范化、常态化。
下一步,韩江流域河长办将继续充分利用流域统筹与区域协作平台,加强流域片上下游、左右岸等跨市河段“清漂”协作,深入推进河湖管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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