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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市启动2021年“清河行动”

发布时间:2021-06-12来源: 江西省水利厅作者:佚名

  6月4日,景德镇市河长办印发《景德镇市2021年“清河行动”实施方案》,全面启动新一轮“清河行动”。在全市范围内继续实施以“清洁河湖水质、清除河湖违建、清理违法行为”为重点的“清河行动”,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部门联动,系统治理,着力解决一批危害河湖健康、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推动河长制湖长制从“有名有责”到“有能有效”,努力建设造福瓷都人民的“幸福河湖”。

  自2016年首次开展“清河行动”以来,今年是景德镇市开展的第六轮“清河行动”,行动时间将持续到12月底结束,分为动员部署、排查整治、总结三个阶段,行动内容包括工业污染集中整治、城乡生活污水及垃圾整治、保护渔业资源整治、黑臭水体管理和治理、船舶港口污染防治、破坏湿地和野生动物资源整治、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农业化肥减量化行动、河湖“清四乱”整治、非法采砂整治、水域岸线利用整治、水质不达标河湖治理、入河排污口整治、河湖水库生态渔业整治、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河湖水域治安整治、《长江保护法》宣传贯彻等17个方面的工作任务,每一项工作任务均明确了牵头单位、配合单位和责任单位。景德镇市河长办统筹协调,同步强力推进。各牵头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全面排查各自领域涉河湖突出问题,编制专项行动方案,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景德镇市在“清河行动”中充分各级河长湖长、政府和责任部门的作用,以强化河长制湖长制为工作目标,积极落实河湖管理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完善河湖联合执法体制机制,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涉水违法犯罪行为,强化河湖监管,坚决整治江河湖泊存在的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乱捕滥捞等突出问题,防治水污染,保护水资源,修复水生态,改善水环境,努力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水和谐”。

  


原文链接:http://slt.jiangxi.gov.cn/art/2021/6/9/art_27166_339546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