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安市河长办印发《吉安市2021年“清河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部署今年的“清河行动”,从6月起至12月底止,分动员部署、排查整治、总结提升三个阶段进行,重点打击各类涉水违法犯罪行为,整治江河湖泊存在的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等突出问题,持续改善河湖面貌,努力建设“幸福河湖”。
此次“清河行动”包括17项内容:持续强化工业污染集中整治;持续推进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持续强化保护渔业资源专项整治;持续强化黑臭水体管理和治理;持续强化船舶港口污染防治;持续强化破坏湿地和野生动物资源整治;持续强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持续强化农药化肥零增长行动;持续强化河湖“清四乱”整治;持续强化非法采砂整治;持续强化水域岸线利用整治;持续强化水质不达标河湖治理;持续强化入河排污口整治;持续强化河湖水库生态渔业整治;持续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持续强化河湖水域治安整治工作;持续强化《长江保护法》宣传贯彻。
《方案》要求,河湖长制市级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要把“清河行动”作为2021年河湖长制工作的主体内容,强化河湖长制,加强对“清河行动”的领导。要集中开展联合执法或综合执法,严厉打击破坏河湖环境、影响生态安全、暴力阻扰“清河行动”的违法犯罪行为。要加强对“清河行动”推进情况的督促检查,防止工作泛化、虚化、简单化,对工作推进慢、实施不力的单位,要及时督促整改。
原文链接:http://slt.jiangxi.gov.cn/art/2021/6/9/art_27166_339155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