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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化 整治网格化 保护法制化 治水一体化 —吉安推动河湖长制“有名”“有实”“有能”

发布时间:2021-06-15来源: 江西省水利厅作者:佚名

  近年来,吉安市围绕“打造河湖长制升级版”的建设目标,建立健全“河湖管理制度化、专项整治网格化、水质保护法制化、综合治水一体化”河湖长制吉安模式,推动河湖长制“有名”“有实”“有能”,全市水环境质量持续好转,36个监测断面水质优良率达100%,2020年国考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位居全省第一、全国第28位。

  河湖管理制度化。吉安市率先出台了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方案,印发了河湖长制五项工作制度和市河长办工作规则,并对11条市级河湖的《一河(湖)一策》《一河(湖)一档》进行了修编和完善。为延伸并加强河湖长制责任链,吉安市创建了“行政河湖长+民间河湖长+企业河湖长”三河湖长联巡联治机制,完善了“河湖长+检察长”“河湖长+警长”联动协作长效机制,首个将全域水面岸线垃圾纳入城乡环卫一体化管护机制,用制度守护吉安的绿水青山。

  专项整治网格化。吉安市建立和完善了“流域+区域”网格化河湖长制组织体系,落实市、县、乡、村四级河湖长3187人,设立民间河长、企业河长235人,组建“河小青”志愿服务队伍260支,实现全市河湖全覆盖、无盲区。为压实河湖长责任,推动河湖长履职,吉安市印发了《市级河(湖)长巡河督导方案》,通过总河湖长令、河湖长令、河长办督办函等形式,加强河湖问题的督查督办,扎实推动巡河巡湖、治山理水常态化。2020年,吉安市市级河湖长巡河(湖)25次,县级河湖长开展巡河(湖)670余次,现场解决河湖突出问题300余件。

  水质保护法制化。吉安市率先在全国出台了《吉安市水库水质保护条例》区域性水质保护法律,有效控制了企业排污、农业面源污染、生活污水污染等问题,极大改善了河湖环境,河湖水质明显提升。针对河湖治理中存在的乱象问题,吉安市积极构建“行政执法+检察监督”河湖生态保护长效机制,大力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2020年,全市立案涉河湖生态公益诉讼案件52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6件。

  综合治水一体化。吉安市坚持问题导向,按照河长主治、源头重治、系统共治、工程整治、依法严治、群众群治“六治”工作方法,深入推进河湖“清四乱”行动、“清河行动”、鄱阳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等工作,累计治理河湖环境问题900多个。同时,吉安举全市之力,筹划了11个赣江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建成了墨潭桃花岛、蜀口洲、庐陵文化生态园、神岗山公园等一批临江生态景区景点,打造了一条具有田园风光美、历史遗迹美、水体水道美、滩涂湿地美、堤坝村镇美、产业园区美的五百里赣江最美风光带

  


原文链接:http://slt.jiangxi.gov.cn/art/2021/6/15/art_28107_340009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