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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水利报:山西平陆县有序推进河湖“清四乱”工作

发布时间:2021-06-16来源: 山西省水利厅作者:佚名

  (记者 魏永平 特约记者 孔小敏)自“四乱”整治开展以来,山西省平陆县扎实开展河湖“清四乱”问题回头看和违法违规岸线利用项目整治,不断清除存量,有效遏制增量,取得较好效果。截至目前,全县自行排查及“回头看”检查到的河湖“四乱”问题共112处,均已销号,河湖面貌大为改善。

  在工作中,平陆县紧扣“队伍、业务、台账”三个关键,确保“四乱”问题排查到位。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县级河长为副组长,各乡镇长及环保、国土、检察院等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清四乱”工作领导组,全面负责“四乱”排查工作;成立乡镇“清四乱”工作队,有关站所长、村级河长、河道保洁员等全部纳入,确保县、乡、村三级排查队伍构建到位;组织县、乡、村三级河长集体培训9次,发放培训资料400余份,重点培训河湖“四乱”问题认定及清理整治标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实行“村组负责排查、乡镇负责统计、县级负责汇总”制度,层层把关,层层上报,明确位置、责任、措施、时限,确保台账建立到位。目前,已列出“四乱”问题26条。同时,实行动态管理和销号制度,发现一条,纳入一条,整改一条,销号一条,确保“清四乱”工作有序开展。

  平陆县围绕“自查整治、联合执法、多元投入”三个重点,确保“四乱”问题整治到位。扎实开展自查整改。针对发现的“乱堆”“乱采”等一般“四乱”问题,由乡镇政府、相关村组自行整治,整治完成后由县河长办组织验收销号。今年先后完成自查整治“四乱”问题22处。针对乡、村级无法整治的“四乱”问题,尤其是“乱占”“乱建”问题,实行“河长﹢警长﹢检察长”联合执法制度,现场办公,现场处置,有效化解“四乱”整治中的“硬骨头”。今年通过“三长”联合执法,整治“四乱”问题1处。平陆县采取“政府拿一些、项目投一些、群众筹一些,社会捐一些”的办法,形成多元化投入机制,结合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点实施了马泉沟长命河、太宽河曹河段、五龙庙涧河道生态治理修复和黄河河道岸线修复等项目,累计投入资金9859万元。

  平陆县注重“建章立制、加强宣传、定期督查”三项环节,确保“清四乱”成果巩固到位。完善管理制度,形成“问题提醒卡”和“红黑榜”两项制度。前者是对“清四乱”中发现的问题,以提醒卡形式直接告知县、乡河长及相关成员单位,并报送县总河长和县纪委,确保“四乱”问题第一时间开始整治。后者是将落实较快、整治效果较好的乡镇或成员单位列入“红名单”,形成正面激励效应;将推诿扯皮或“走过场”的列入“黑名单”,由县纪委监委约谈处理,确保“清四乱”高压推进。今年共发放“问题提醒卡”15份,列入“红名单”单位4个,列入“黑名单”乡镇3个,约谈单位负责人3人。此外,充分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重要时间节点,在渡口、重点水域、河道及企业等重点区域,大力宣传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河湖“四乱”问题认定等,发布公告明确河道管理范围,不断提高群众政策知晓率;组织政府督查室、河长办等部门,定期不定期对“清四乱”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问题整治,确保“清四乱”成果持续巩固。

  来源:中国水利报 2021年06月16日 第4861期 第三版(河长制湖长制专刊)


原文链接:http://slt.shanxi.gov.cn/sldt/tbtj_358/zgslb_3067/202106/t20210616_9589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