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在景德镇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水利厅、省河长办的悉心指导下,景德镇市水利局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紧围绕“双创双修”、城乡环境大整治等全市中心工作,积极谋划,主动作为,扎实推动河长制湖长制落地见效,助推景德镇国家陶瓷文化传承创新试验区建设。
建立健全河长制湖长制组织体系
2017-2020年,景德镇市河长办连续四年印发了《景德镇市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要点及考核方案》,建立健全了由党政主要领导担任行政区域内的总河(湖)长和副总河(湖)长的河长制湖长制组织体系,在全省率先由9名市委常委担任市级主要河流及跨市、跨县(区)河流河长,8名人大、政府、政协领导担任市级副河长,设立了市级河(湖)长18名,县级河(湖)长51名、乡级河(湖)长267名,村级河(湖)长412名,各级河(湖)长共748名。景德镇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河流、湖泊、重点水库全部纳入河长制湖长制体系,实现全覆盖管理,各级河(湖)长切实履行管、治、保“三位一体”职责。
压紧压实河湖管理工作责任
景德镇市坚持全面督查与重点督查相结合,市、县、乡、村四级河长常态化开展巡河(湖),全面开展巡河巡湖督导,及时发现问题隐患,积极督促整改落实。 实行“河湖长+警长”、“河湖长+检察长”、聘请民间河长、设立小流域河长,探索建立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长效机制。采取“一县一督办函”的形式,每年开展河长制湖长制工作重点督查。2019年以来,下发河(湖)长令5个、督办函16个,督促重点水域垃圾打捞及淤泥清理和浯溪口水利枢纽工程库区清理等各类河湖乱象问题,做到了事事有回应,件件有落实。
突出河流湖泊整治重点
景德镇市强化河湖岸线保护,持续深入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2019年排查出的10个“四乱”问题全部整改到位,2020年发现的14个“四乱”问题也已全部整改销号清零。该市多部门联合开展鄱阳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行动,景德镇市水利局会同市公安局开展河湖卫士“春雷2020”联合执法行动,水利、检察、工信等九部门建立了全市河道采砂联合整治长效机制,按照“政府主导、水利牵头、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原则,健全和完善日常沟通、信息共享、联合执法、“两法”衔接等长效机制,依法依规常态化打击、查处非法采砂运砂行为。
全力推进水生态项目建设
景德镇以流域生态项目建设为抓手,大力开展流域生态综合治理,重点实施景德镇水利枢纽工程、景南片区景观生态综合提升改造工程等20个重点项目,预算总投资达95.6亿元,其中水利投资10.1亿元。加大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力度,实施了南河玉田、昌江区杨湾生态清洁型小流域治理工程,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87平方公里,其中生态修复面积416平方公里。全市流域生态综合治理示范河流整治投入约30亿元,中心城区污水治理完成投资约32亿元,圆满完成了消灭劣V类水的目标任务。
水生态文明建设成果丰硕
景德镇市被列为国家第三批生态文明示范市,浮梁县荣获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称号,昌南新区被评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先进单位,昌江区荷塘乡、珠山区竟成镇党委书记、乐平市高家镇杨家边村委会书记被江西省人民政府评为全省优秀河长。景德镇市水利局直属的玉田水库成功创建成为全市第一个“国家湿地公园”。全市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稳中向好,主要河流断面水质年均值达Ⅲ类水以上。该市还成功创建省级水生态文明乡(镇)5个,省级水生态文明村27个,形成了市、县、乡、村四级联动、共创共治共管的水生态文明建设大格局,打造“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幸福河湖”,展现新时代千年瓷都水生态文明美丽新画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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