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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水利厅多举措推进“互联网+城乡供水”示范省(区)建设

发布时间:2021-06-24来源: 黑龙江省水利厅作者:佚名

  近年来,宁夏水利厅按照大力推进智慧水利、驱动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思路,积极开展智慧水利先行先试,通过全域推行“互联网+城乡供水”模式,连通升级覆盖全区城乡用水户的城乡供水工程网、信息网、服务网“三张网”,布局形成以黄河、泾河水为主水源,当地地下水为备用水源的全区一体化城乡供水体系,实施传统供水产业数字化提升,实现城乡供水管理服务数字化、市场化、一体化,培育打造优质城乡供水产业,提升工程运行管理效能,确保全区城乡居民喝上“放心水”。2020年6月水利部批复开展“互联网+城乡供水”示范省(区)建设,9月自治区与水利部共同启动示范省(区)建设。一年来,宁夏水利厅把推进工程建设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行动,举全厅之力加快推进,示范省(区)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是部省联合推动,加快工作推进。宁夏将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列为先行区建设“十大工程项目”之一,将加快推进示范省(区)建设作为推动全区城乡供水一体化的有力抓手和重大举措,实行领导包抓、部门负责、一个班子、一抓到底的工作机制,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推进。水利部在全国推广彭阳“互联网+人饮”经验,出台支持宁夏先行区建设实施意见,将示范省(区)建设纳入支持宁夏构建城乡供水保障网的重点措施,联合自治区人民政府举行启动仪式和工作推进会,为示范省(区)建设提供了大力支持。

  二是完善顶层设计,突出规划引领。以“互联网+城乡供水”为主要内容支撑,编制完成了《宁夏“十四五”城乡供水规划》,从政策机制层面为示范省(区)建设提供指导性意见。制定印发了《宁夏“十四五”城乡供水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指导意见》,指导各县(区)做好有关项目可研报告编制等前期工作。截止目前,已有8个县(区)完成“互联网+城乡供水”项目建设可研报告编制及批复,6个县(区)完成项目实施特许经营“两评一案”报告编制及批复,4个县(区)启动项目实施招标工作并发布了招标公告,固原市“互联网+城乡供水”先行先试工作全面展开。

  三是完善水网布局,加强水源保障。精心谋划以黄河为水源的清水河流域城乡供水、银川都市圈城乡供水西线、中线、东线供水等“六大骨干工程”,着力构建全区城乡供水一体化“主动脉”,加大农村饮水水源替换、管网连通、自来水入户改造和信息化建设力度,着力加强大水源、大水厂、大水网、大联通建设。目前,中南部城乡饮水安全工程、银川都市圈城乡西线供水工程已建成通水,都市圈东线供水工程将于今年底建设完工,都市圈中线、清水河流域城乡供水工程拟于2022年12月底建设完工,陕甘宁革命老区城乡供水工程正在组织编制工程可研报告,计划“十四五”时期启动建设。全区现有集中供水工程227座,农村集中供水率达到98%,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5%,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全区439万农村居民喝上了安全水、放心水。

  四是完善制度机制,加强服务指导。注重发挥县区政府的主体作用,充分调动各职能部门和供水企业、科创企业等各方力量,汇聚各方资源,解决了“没人管”的问题;采取以县域为单元一体推进、特许经营的方式,有效发挥金融资金支撑保障作用,解决了“没钱管”的问题;综合运用云计算、大数据、水联网等信息技术手段,实现了从水源到水龙头监测、计量、缴费、运维全程信息化控制,解决了“管不好”的问题。同时,编制印发宁夏“互联网+农村供水”《工程建设方案编制大纲》《工程质量评定与验收规程》《工程运行与维护规程》等技术方案和技术应用标准,制定印发“互联网+城乡供水”《建设项目资金筹措及投融资指导意见》,指导各县(区)严格质量标准,加快项目实施。成立技术指导服务工作专班,分期分批对县(区)项目实施开展技术指导服务,现场指导帮助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政策、技术等难题。

  五是汇聚各方力量,提供技术支持。大力推动水利与信息化深度融合发展,持续加大各业务应用数字化升级改造,加快提质效、强监管、优服务、促改革。借助清华大学科创领域领军地位,全国首个校地三方水利科创平台“清华大学—宁夏银川水联网数字治水联合研究院”和“宁夏数字治水产业园”签约挂牌,大力开展城乡供水等水联网数字治水试验,依托治水工程和12个平台开展水利科技引进、研发和推广,共形成重要科技成果50项,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澳大利亚潞碧垦等27家高新企业入驻数字治水产业园区,两年累计创造产值3.5亿元。

  六是强化考核监督,推进工作落实。建立上下联动、部门共商的工作机制,实行月调度、季督查制度,不定期开展工程建设专项督查,对工程推进全过程进行动态督导,坚持问题导向,把日常督导与现场办公挂钩,协调解决工程建设进度、资金等要素保障问题,有效传导压力、激发动力、形成合力。将“互联网+城乡供水”示范建设推进情况纳入对市、县(区)政府年度效能目标考核内容,强化责任追究,督促各地细化任务分工、倒排工作进度,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早开工、早投产、早受益。

  


原文链接:http://slt.hlj.gov.cn/contents/44/826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