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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河市县两级水务部门积极参与“业务大讲堂”学习活动

发布时间:2021-06-24来源: 黑龙江省水利厅作者:佚名

  按照《2021年省水利厅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和《黑龙江省水利厅“能力建设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要求 ,根据省水利厅2021年“业务大讲堂”授课计划,6月18日由省水利厅水资源处副处长吴春山同志就《落实取水许可制度、强化取用水监管》进行授课,黑河市县两级水务部门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业务大讲堂”相关知识。

  “业务大讲堂“授课内容具体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取水许可制度实施。讲解了取水许可制度的由来,我国取水许可制度是根据《水法》而制定,是水资源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明确了对水资源依法实行取水许可制度和有偿使用制度。取水许可制度体现国家对水资源实施权属统一管理,有利于国家对水资源有效控制和优化配置,有利于促进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和高效利用,保护取水权人的用水权益,促进水资源的节约、保护和可持续利用,是水资源管理的核心。二是规范取水许可管理。1.强化规划水资源论证。将规划水资源论证作为落实”以水定城、以水定池、以水定人、以水定产“的重要抓手,推进重大规划和产业布局水资源论证工作。细化规划水资源论证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联动的管理要求,避免重复论证。2.规范取水许可审批。统一审批流程,简化申请材料,依据水资源论证技术标准及节水要求严格审查,明确审批内容,规范审批文件格式。3.优化简化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对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资质认定和报告书进行调整,取消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机构资质认定行政审批项目。明确从业资质不再作为从事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工作的硬性要求。4.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严格实施取水许可审批,加大执法力度,建立取水许可执法有效机制,加强信用监管,将取水单位和个人的相关违法信息,纳入统一的社会征信体系,开展联合惩戒,加强水资源论证报告书质量管理,对不符合要求的编制单位予以公开曝光,加强社会监督。三是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按照省总河湖长3号令印发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落实主体责任,挂图作战予以重点推进。

   通过本次学习活动,工作人员纷纷表示受益匪浅,弥补业务薄弱环节,夯实基础知识,增强业务能力,加强协调配合,严格程序控制。切实把水资源作为最大的刚性约束,坚决落实省总河湖长3号令,将取水许可制度作为落实水利行业强监管的重要举措,综合施策、统筹推进,不断加强取用水监管。

  


原文链接:http://slt.hlj.gov.cn/contents/46/826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