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嫩江发生2021年第1号洪水 水利部启动水旱灾害防御Ⅲ级应急响应

发布时间:2021-06-24来源: 陕西省水利厅作者:佚名

        6月21日,根据国家防总副总指挥、水利部部长李国英要求,水利部副部长刘伟平主持召开会商会,分析研判当前嫩江、黑龙江等流域雨情水情发展趋势,决定启动水旱灾害防御Ⅲ级应急响应,部署监测预报预警、水工程调度、堤防巡查防守等各项防御工作。

      6月以来,嫩江流域持续出现降雨天气,累积面雨量101毫米,较常年同期(50毫米)偏多1倍,列1961年以来历史同期第2位。受降雨影响,嫩江尼尔基水库6月21日14时入库流量4160立方米每秒,依据水利部《全国主要江河洪水编号规定》,编号为“嫩江2021年第1号洪水”。21日16时,黑龙江上游干流洛古河至张地营子江段及支流额木尔河、盘古河、呼玛河及其支流塔河,额尔古纳河支流激流河、根河,嫩江上游干流库漠屯江段及其支流多布库尔河、甘河、诺敏河及杭嘉湖河湖区等12条河流超警,幅度为0.01~3.73米,其中黑龙江上游干流洛古河、鸥浦、开库康江段及其支流呼玛河,嫩江上游支流甘河,额尔古纳河支流根河等4条河流超保,幅度为0.13~2.43米,黑龙江上游干流洛古河江段、甘河超历史。

      会商认为,预计未来一周,受上游来水影响,黑龙江上游干流将全线超警,部分江段可能超保,中游干流部分江段将超警;嫩江中下游部分江段可能超警。受21-24日江南华南降雨过程影响,广东北江、东江、韩江,福建闽江、九龙江,江西赣江上游等河流将出现明显涨水过程,暴雨区内部分中小河流可能发生超警洪水。

      会商决定,依据《水利部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响应工作规程》,自6月21日15时启动水旱灾害防御Ⅲ级应急响应,向内蒙古、吉林、黑龙江省(自治区)水利厅和水利部松辽水利委员会发出通知,对抗洪抢险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会商强调,嫩江发生编号洪水,黑龙江上游干流多站点发生超警洪水,江南华南西南局地还将迎来降雨过程,防汛形势不容乐观,必须紧盯相关流域区域,实化细化各项防御措施。一是强化监测预报预警。密切监视天气变化情况,加强与气象部门信息共享和联合会商,滚动监测预报,努力延长预见期、提高精准度,为水旱灾害防御决策提供支撑。二是突出做好嫩江黑龙江流域抗洪抢险工作。要加大堤防巡查防守力度,尤其是做好超警幅度大、险工险段和薄弱堤段巡查防守工作,上足巡查值守人员,做到险情早发现、早处置、早消除,确保堤防安全;优化尼尔基等骨干水库防洪调度,有效拦洪削峰错峰,充分发挥防洪减灾效益。三是扎实做好江南华南强降雨防范工作。近期南方降雨区重叠度高,要密切关注、保持警惕,时刻绷紧防汛这根弦,科学调度水工程,严防山洪灾害和中小河流洪水,保障中小水库安全度汛。四是加强值班值守和舆论宣传引导。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及时报送雨情、水情、水工程调度和防御工作情况,坚持正面宣传引导,主动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目前,水利部有2个工作组在内蒙古、黑龙江等地指导协助地方做好水旱灾害防御工作。会后,加派1个工作组赴黑龙江省指导协助地方做好抗洪抢险工作。

   


原文链接:http://slt.shaanxi.gov.cn/sy/bsyw/202106/t20210622_218018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