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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两地检察院建立九龙江西溪上游协作配合机制

发布时间:2021-06-29来源: 福建省水利厅作者:佚名

  近日,经漳州市检察院牵头协调,平和、南靖两地检察院共同签订《关于九龙江西溪上游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协作配合机制》,加强在办理流域生态环境资源案件中的协作配合,确保案件办理质量和效果,实现惩治犯罪与修复生态、纠正违法与源头治理、维护公益与促进发展相统一,着力守护流域美丽生态。

  该机制涵盖三方面:一是跨区域案件范围、管辖和线索移送。九龙江西溪流经南靖、平和两县河段的破坏生态环境等行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管辖的规定执行。管辖有争议的,报市院协调解决;工作中发现案件线索的,及时办理和反馈。二是跨区域案件办理司法协作。建立联合专项行动机制,涉及调查取证协作及证据交接的,临县检察院积极协助配合,提供必要支持。对重大跨区域案件开展会商和联合办理,做好跨区域生态环境修复工作。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行政检察、公益诉讼协作配合,共同研究解决问题。三是日常工作协作。双方各指定一名联络员对接工作,定期互通信息,并通过座谈会等形式进行协商交流。

  (漳州市河长办)


原文链接:http://slt.fujian.gov.cn/ztzl/lsfzhzz/jcdt/202106/t20210628_563691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