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共设139名河湖长,强化党政领导齐抓共管;全市饮用水源、国省控断面水质达标率均为100%;黑臭水体水质均达到销号标准;筼筜湖、五缘湾综合治理等“厦门经验”获全国推广……2017年推行河湖长制以来,厦门市全面推进河湖系统治理,努力构建长治久清的美丽幸福河湖,河湖长制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实行双总河长领导机制,共配置河湖长139名。厦门市有东西溪、后溪、九溪、官浔溪、瑶山溪、深青溪、龙东溪、埭头溪、过芸溪等9条溪流,流域总面积1208平方公里,干流总长166.1公里,干支流总河长465公里。厦门市无天然湖泊,现有海湾围垦形成的筼筜湖、五缘湾内湾、海沧湖等3个近岸海域海水内湾景观湖泊。为推行好河湖长制,厦门市目前共设置市、区、镇(街)级河长95名,独立设置的湖长44名,并建立了三级河长制办公室,承担河湖长制日常工作。全市强化党政领导齐抓共管,实行双总河长领导机制,由市委书记和市长共同担任市级总河长,组织各级河湖长,领导相应水域的管理和保护工作,包括加强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执法监督等,定期研究调度流域治理工作,密集深入基层开展巡河,先后签发总河长令,发起了小流域治理攻坚战和强化全流域综合治理总动员,构建了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机制。
二是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推出小微水体“评星”制度。狠抓污染源清退攻坚。2018年,按照“不留隐患,不留死角,全面清退”的总体要求,全市利用短短3个月时间,全面完成污染源清退,实现生猪养殖、牛蛙养殖、规模化禽类养殖和小石材加工厂4个100%清退,流域污染源控制取得实质性成效。推进污水收集与处理。加快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和高质量高标准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今年上半年,新建成并通水7座污水处理厂,全市污水处理能力达150万吨/日以上,完成45.32公里污水管网建设;加强农村污水整治,全市实施完成截污纳管375个自然村,完成分散式治理673个自然村,建成农村生活污水分散式处理站536座,实现流域污水处理全覆盖。目前全市污水收集、处理率名列全省第一。稳步推进小微水体治理。结合乡村人居环境整治,出台《厦门市小微水体治理工作指南》,统筹指导全市治理规划,明确系统治理措施,划定分步实施阶段,确定“市级协调、区级调度、镇街实施”的推动机制,将全市683个小微水体纳入河湖长制监管。建立健全小微水体运行维护统一管理机制,创新推出小微水体“评星”管理制度,全面推进小微水体治理,打造澳头怀远湖和何厝乡愁文化园等一批样板工程。
三是饮用水源、国省控断面水质达标率均为100%。目前,厦门市市域范围饮用水源达标率保持100%,小流域10个国省控断面水质达标率100%,小流域省考断面Ⅰ—Ⅲ类水质比例100%,均为近年最好水平,尤其2020年3月份,国控点隘头潭断面水质排名全国第三,创福建省最好成绩。今年1-5月,在生态环境部的考核排名中,西溪国控断面水质均进入前30名的全国“红榜”。全市6个黑臭水体水质均达到消除黑臭水体标准,于2018年顺利通过生态环境部、住建部的专项检查。筼筜湖水质持续向好,五缘湾内湾、杏林湾、海沧湖等水环境持续改善。在提升河湖水环境质量的同时,打造了一批河湖精品示范工程,其中筼筜湖综合治理模式、五缘湾片区生态修复与综合开发入选2020年国家发改委向全国推广四个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改革举措和经验做法。
厦门市将进一步强化全流域治理,系统编制9个流域和筼筜湖、五缘湾水环境综合治理方案,加快推进高质量高标准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强污染源控制,落实河湖“四乱”清理和河道养护常态化规范化,坚持“把水留下来,让水动起来”理念,尽快实施一批河湖水系生态补水和雨洪增蓄利用项目,奋力实现全面消除劣V类溪流水质断面的治理目标,让“生态美”成为厦门的靓丽名片!
(厦门市河长办)
原文链接:http://slt.fujian.gov.cn/ztzl/lsfzhzz/jcdt/202107/t20210702_563936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