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来到 水务法治网!
当前所在:首页 > 水务内参 > 正文

永川区、泸州市开展龙溪河流域河湖长制联合巡查

发布时间:2021-07-10来源: 重庆市水利局作者:佚名

  

      7月2日,泸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市龙溪河河长何洪波,泸州市政协党组副书记、一级巡视员梁中元赴重庆市永川区,与永川区政府副区长、龙溪河流域区河长宋朝均及永川区政协副主席、临江河流域综合治理指挥部副指挥长陈其炳共同率队开展龙溪河流域河湖长制联合巡查工作。泸州市、永川区相关部门及区县、乡镇负责同志参加巡查。

  何洪波、宋朝均一行对龙溪河永川出境水质监测断面、泸州入境水质监测断面、龙门溪河湖联通工程现场情况开展巡查,并在永川区来苏镇政府召开座谈会,双方就龙溪河河湖长制工作开展情况及下步计划进行交流,签订了《重庆市永川区、四川省泸州市龙溪河流域联防联控合作协议》。

  

  双方就龙溪河流域治理达成一致:一是深化思想共识。积极探索“流域共治”模式,秉承协同联动、系统治理、精准施策的原则,统筹推进龙溪河水环境、水资源、水生态保护。二是加强信息共享。坚持问题一同摸排、数据一并分享、对策一起会商,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以上联席会议,充分交换意见,共同议定重点事项。三是推进措施共治。进一步加强流域协同管理、联合执法巡查、环境污染联防联控和环境事故协商处理,着力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流协同管理保护机制。

  座谈会议明确:泸永两地相关部门、区县、镇街要主动加强和毗邻乡镇的沟通对接,主动开展联合执法,主动深化标本兼治,形成强大工作合力,推动龙溪河水环境整治取得成效;永川区要切实肩负起上游责任,落实上游管控措施,一是要把联动工作做到“有形”,进一步开展生活污染、养殖污染等六个专项整治工作;二是要把联动机制做到“有实”,建立完善联合监测等四项长效监管机制,共同治理好、管理好、保护好龙溪河。


原文链接:http://slj.cq.gov.cn/ztzl_250/hzzjsst/hzdt/202107/t20210708_945966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