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监督函〔2018〕1693号
为科学辨识与评价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危险源及其风险等级,有效防范施工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我部组织制定了《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导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部直属各单位在实行过程中,如有相关意见和建议,请及时报我部监督司。
联 系 人:石青泉、王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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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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