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颁布省级总河湖长令,印发《河北省深化河湖长制落实强化河湖保护治理专项行动方案》,决定在全省开展水生态修复、全社会节水、水资源统筹利用、水污染防治、岸线空间管控“五大行动”,深入贯彻落实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暨加强河湖管理保护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加快推动河湖长制“有名有责”“有能有效”。
——聚焦地下水位回升,强力推进河湖水生态修复。持续抓好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以超采区为主战场,分区分类精准落实“节引调补蓄管”治理措施,年内完成压采任务7.46亿立方米。深挖农业节水潜力,压减高耗水作物,有序实施旱作雨养、季节性休耕。统筹引江、引黄和本地地表水,增加常态化补水河道并有计划向东部延伸,持续增加地下水回补量,加快促进水生态环境改善。
——坚持节水优先,强力推进水资源保护。大力推进《河北省节约用水条例》贯彻实施,依法推进各行各业节约用水。认真落实《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推进南水北调后续工程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全力推进社会节水工作的实施意见》,制定贯彻落实《河北省节约用水条例》实施方案,实化各行业深度节水控水的措施要求。严格用水总量控制,抓好农业、工业、城镇各领域节水控水。
——坚持多水统筹,着力提高水资源利用水平。多引多调江水黄河水,加快雄安调蓄库建设和雄安干渠前期工作,提高雄安新区供水安全保障水平。根据不同区域水源条件和用水需求,补齐地表水利用工程短板,构建“多源互补、丰枯调剂、循环通畅、生态良好”的省级骨干水网,扩大地表水使用范围。大力实施水源置换,有序关停取水井。科学利用中水、微咸水、海水等非常规水资源。
——坚持控源截污,强力推进河湖水污染防治。统筹水上岸上污染治理,全面推进工业园区污水治理、城镇雨污分流和乡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加快完善污水、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系统提升水环境质量。建立完善应急会商、协作应急处置机制,积极推进建立跨界河流水污染突发事件协调机制,实施联合监测,完善联防联控,推动流域上下游协同治理和保护。
——聚焦“四乱”动态清零,强力推进河湖岸线空间管控。持续深化河湖清理整治,对存量问题建立整改责任制,实施台账管理,完成一个销号一个。落实河道采砂清单管理制度,清单之外河道严格禁采。对河道管理范围划界成果进行全面复核,加快编制主要河道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严格涉河建设项目审批监管,强化水域岸线用途管控。打造集河湖汛情监控、水域岸线监控和输水线路监控于一体的河湖监测预警平台。
为确保“五大行动”有序开展、取得实效,总河湖长令明确一要全面压实河湖长责任。结合市县党委政府换届,及时调整完善河湖长组织体系,加强河湖长体系动态管理;分级组织新任河湖长培训,着力提高履职尽责能力;切实加强河湖长履职监管,严格落实考核问责制度,强化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工作机制。二要强化组织推动。健全省级抓总、市级协调、县级落实的工作体系,细化实化“五大行动”推进举措,落实各级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和部门职能责任,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三要强化督导考核。每月对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达标情况进行通报排名并落实相应奖惩措施;每季度对地下水位埋深同比变化进行排名通报,实施经济奖惩。建立完善横向联动、上下贯通的督查考核工作体系,加强常态化明查暗访,对履职不到位、制度落实不严、工作推动不力造成严重影响的,依法依规追责问责。四要强化宣传引导。切实加强省情水情宣传教育,将河湖保护、节约用水等纳入国民素质教育体系和中小学教育内容,组织开展河湖保护、节水知识进农村、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普及河湖保护知识和节水常识。引导公众自觉参与河湖保护和节水行动,营造全社会爱河护河、爱水惜水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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