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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推行“河湖长+”激发乡村振兴新动力

发布时间:2021-07-30来源: 广东省水利厅作者:佚名

  

  茂名市全面推行河湖长制,以“河湖长+”带动新农村建设。自河长制实施以来,全市完成河湖划界2600多公里;新建改建污水处理设施77座、污水管网732公里,新增处理能力27万吨/日,实现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17796条自然村完成污水收集,完成率85.73%,11398条自然村完成生活污水治理,完成率54.91%;累计完成中小河流治理1137公里,因地制宜建成碧道180多公里。

  

  一、推行“河湖长+交叉巡河”,着力提高河湖治理能力。打破行政区域治水界限,主动对接湛江、云浮等地,协同推进秦村河、鹤地水库等交界河湖水环境治理,推动形成责任共担、问题共商、目标共治的河长制联防联治格局;在全市创新推行镇村级河长交叉巡河机制,明确由镇级总河长牵头,组织本镇属地相关跨界河流的镇村河长,对跨界河流其他镇河道进行异地集体巡查、交替巡查,交叉巡河频率每月不少于2次,排查并整改256个问题。组织开展“跟着河长去巡河”网络直播活动,每期随机选取1个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在当地第一总河长或总河长带领下开展巡河,直播节目受到广大干部群众高度认可,获得90万余人次点击,网友互动留言近2000条,激发了河长动力,凝聚了社会共识,有效提升了巡河治河水平。

  

  二、推行“河湖长+污染防治”,消除水质反弹劣V类问题。深入推进河湖专项治理特别是小东江石碧断面水污染防治,加密水质监测点位,精准锁定排污源头,及时向水质超标的属地政府发出预警函;着力从源头控污,对小东江、白沙河等重点河段排污口排查建档,排查涉水企业117家,发现问题110余处已交办整改完成,整治涉水污染企业39家。加强小东江流域内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营。小东江流域新建截污管网10公里,改造和修复管网13.9公里;茂名市第一水质净化厂、河西生活污水处理厂、茂南区污水处理厂等3大污水处理厂总处理量同比提升147万吨,日增加8147吨;支流跃进河、白沙河沿岸247条自然村已基本完成自然村污水处理设施完成建设,根子河261条自然村纳入今年重点推进名单加快推进;通过槽罐车收集转运至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的生活污水量达16.4万吨。

  

  三、推行“河湖长+碧道”,打造乡村振兴示范带。茂名市结合实施河湖长制,提出了“鉴江画廊魅力蓝湾”“锦江画廊”乡村振兴示范带“精彩100里”等碧道概念,形成碧道建设运营的“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市场化运作、村民参与”共享互助模式。坚持“点上出彩,沿线美丽”的实施方略,在碧道沿线村庄深入开展“六乱”整治、“三边”整治、“三清三拆三整治”等人居环境整治行动,沿线村容村貌焕然一新,并以碧道沿线乡村为示范点,以点带面,推动全市进一步做好人居环境整治。如信宜市“锦江画廊”碧道沿线自然村已100%建成垃圾收运处理体系,沿线4个镇67个行政村建成“干净整洁村”,景点日均游客量增幅30%以上,带动沿线1000多名村民就业。

  

  四、推行“河湖长+精准扶贫”,解决贫困人口就业。结合河湖治理和精准脱贫工作,探索共建共治共享治理方式,为贫困村贫困户创造就业岗位。如化州市把解决贫困人员就业与聘请村级护河员岗位结合,从县级财政中安排专项经费,优先从建档立卡贫困户中聘请河道保洁员和巡查员,共聘贫困人员618人,让贫困人口人均年增收6000元,达到河湖治理与精准扶贫工作两不误、两促进的良好效果。


原文链接:http://slt.gd.gov.cn/dfss1/content/post_344804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