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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水利建设质量管理行为标准化工作顺利推进

发布时间:2021-07-30来源: 云南省水利厅作者:佚名

  楚雄州为进一步规范水利建设质量管理行为,落实水利工程建设质量责任,推进水利建设质量管理行为标准化,有效提升全州水利工程质量管理水平,确保水利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按照省水利厅统一要求,从2020年12月至今年7月,楚雄州开展完成了2021年度7件中小(一)型在建重点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行为标准化评价及考评工作。

  按照省厅和楚雄州水利建设质量管理行为标准化推进方案实施范围要求,楚雄州对符合标准化达标考评条件主体工程已全面开工建设的续建和新开工的大姚桂花、永仁直苴、南华小箐河、姚安胡家山除险加固4件中型和永仁中山、鲁母、武定阿庆争3件小(一)型重点水利工程开展了标准化考评工作。质量管理行为标准化考评工作涉及项目法人质量管理行为、勘察设计单位质量管理行为、施工单位质量管理行为、监理单位质量管理行为、质量检测单位质量管理行为、工程质量评定验收行为、质量监督管理行为、质量问题处理行为等8个方面22项评价指标内容。通过州县水务局组建考核专家组现场考核,7件工程考评得分均已达到了省水利厅规定的不低于80分的标准化考评要求,考核结果均已达标。

  楚雄州高度重视水利建设质量管理行为标准化推进工作,一是认真组织,细化工作。按照省厅要求及时印发了“楚雄州水利建设质量管理行为标准化推进方案”,进一步明确了组织领导、实施范围、目标任务、工作安排等各项具体措施和工作要求。同时为能深入推进此项工作,楚雄州在按照省厅要求的基础上,结合实际,编制了“楚雄州水利建设质量管理行为标准化考核汇编资料清单”和“楚雄州水利建设质量管理行为标准化考核赋分表”,将质量管理行为标准化的各项评价考核内容落实落细。二是压实责任,强化担当。按分级负责的原则,对于中型工程,采取了项目法人自评、县水务局初评和州水务局考评的方式进行;对于小(一)型工程,采取了项目法人自评、县水务局考评的方式进行,并将考评结果报州水务局备案。明确了每一件项目的责任人、责任领导、工作措施、完成时限,做到目标清晰、节点分明、稳步推进,并实行“一旬一跟踪、一月一督导”工作制度,确保目标任务如期实现。三是强化整改,确保实效。对考评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深入剖析分析问题产生的根源,研究解决问题的措施,建立完善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体制机制和相关制度,并建立问题整改销号台账,做到问题发现一个、入账一个、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实现问题整改闭环管理,以使标准化考评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原文链接:http://wcb.yn.gov.cn/arti?id=71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