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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解读丨兵团出台《办法》激励各级抓好招商引资

发布时间:2021-07-30来源: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作者:佚名

  记者从兵团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日前,兵团出台《兵团招商引资工作考核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规范招商引资考核奖励工作,激励各级抓好招商引资工作,促进兵团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办法》共5章14条,对考核内容、考核方法、奖惩措施等作出具体规定。

  《办法》明确,兵团对各师市当年形成的招商引资实物量进行考核,对年度招商引资工作扎实、成绩突出的师市进行通报表彰。考核结果纳入各师市经济社会发展绩效考核成绩。对考评前5名的师市,分别予以1000万元、800万元、600万元、400万元、200万元的奖励。奖励资金从兵团招商引资专项资金中列支,在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前提下,各师市可用于对引进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成效突出的中介机构、企业或个人予以奖励,也可用作重大招商引资活动经费、云招商平台建设及云招商活动费、招商培训费等。

  对未完成兵团下达的年度招商引资目标任务的,兵团将进行通报批评;对在招商引资考评工作中弄虚作假的,取消评选资格并通报批评;对在招商引资工作中有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办法》强调,兵团招商引资工作应认真贯彻“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落实新发展理念,提升引进项目质量,严禁“三高”项目进兵团。


原文链接:http://btslj.xjbt.gov.cn/c/2021-07-27/815352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