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来到 水务法治网!
当前所在:首页 > 水务时评 > 正文

韶关:靳晓兵到湾头水利枢纽调研

发布时间:2021-07-31来源: 广东省水利厅作者:佚名

  

  2021年7月27日下午,湾头水利枢纽防汛行政责任人、韶关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靳晓兵到湾头水利枢纽调研,并主持召开座谈会,研究部署湾头水利枢纽“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巡查责任人”责任及落实。

  会上,枢纽技术责任人汇报了湾头水利枢纽基本情况、建设过程及目的意义;枢纽巡查责任人简述了公司险情监测和巡查原则,以及库区、坝区水工建筑物及防汛设备设施等汛前检查、汛中巡视、汛后复核的巡查制度、巡查情况。随后,与会同志就“三个责任人”有关职责及如何履职进行了交流讨论。

  靳晓兵指出,湾头水利枢纽是省、市重点防灾减灾工程,是保障韶关市区防洪安全的重要屏障。要按照《韶关市水利工程防汛安全责任书》要求,进一步梳理细化“三个责任人”的工作职责;“三个责任人”要建立沟通联系机制,相互提醒、密切配合,确保履职到位。

  靳晓兵强调,要明确水库调度权限,2年一遇以下洪水由湾头公司自行组织调度,2年一遇以上20年一遇以下洪水由韶关市水务局组织调度,20年一遇以上洪水由省水利厅组织调度。湾头水库作为重点防洪单位,要严格执行已批复的水库调度运用计划和防洪抢险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培训演练;要进一步落实技术责任人、巡查责任人相关制度并上墙,理顺枢纽工程及库区管理范围与属地管辖的关系;要提高政治站位,秉承“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原则,在遭遇极端恶劣天气或超标准洪水时,协助地方政府及时转移库区群众。

  市政府办公室、市水务局、韶能集团湾头水电站有关人员参加调研。


原文链接:http://slt.gd.gov.cn/dfss1/content/post_344898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