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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水利报:山西吕梁市全面实行河流警长制

发布时间:2021-10-26来源: 山西省水利厅作者:佚名

  (记者 魏永平)山西省吕梁市近日全面建立与河长制相配套的河流警长制,在每条河流分别设立县乡河流警长,深化河长制体系建设,加强河道执法监督,实现水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

  公安机关作为河长治水工作的重要执法保障力量,主动对接河长办,进一步加强对“河流警长制”的组织领导,成立了河流警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公安局局长任组长、公安局党委委员任副组长。目前,全市公安机关已落实各级河流警长402名,分别对全市129条河流分片负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监管格局。
原文链接:http://slt.shanxi.gov.cn/sldt/tbtj_358/zgslb_3067/202110/t20211014_973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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