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落实2021年第1号总河长令要求,近期扬州市河长办印发《2021年扬州市里下河地区“清剿水葫芦、改善水环境”联保共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组织宝应县、高邮市、江都区等地开展水葫芦等漂浮物清理整治专项行动。
专项行动将开展历时两个月的集中清理,确保村级、乡级河道水葫芦基本消除,市级、县级骨干河道无水葫芦大面积聚集现象。
各级河长办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各县(市、区)总河长负责各辖区内河湖水葫芦打捞和处置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内河严防死守、外河属地拦截”,组织推动乡镇、村组开展水葫芦“无死角”打捞处置。各县级河长牵头责任河湖的清理打捞工作。县级跨界河湖,由所在地上下游、左右岸双方县级以上河湖长协同负责,协商划定协同打捞责任区域,协同推进水葫芦联保共治责任落实到位。
专项行动期间,各地把清剿水葫芦、改善水环境作为幸福河湖建设的重要举措,建立政府主导、部门推动、属地包干、协同共治的工作机制,发扬上游讲责任、下游讲风格、两岸讲友谊的时代风尚,形成联防联治、协力推进的“一盘棋”格局,推动里下河地区河湖环境面貌显著改善。
截至9月10日,各地共出动船舶655船次、车辆218车次、人员2267人次,打捞水花生等漂浮物1818吨。
(供稿:扬州市水利局 责编:省水利信息中心 招锐)
原文链接:http://jswater.jiangsu.gov.cn/art/2021/9/17/art_42852_100321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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