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来到 水务法治网!
当前所在:首页 > 热点专题 > 正文

珠江委牵头建立“珠江委+流域片省级河长办”协作机制

发布时间:2021-10-26来源: 福建省水利厅作者:佚名

  据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下称“珠江委”)3日消息,该委为进一步加强珠江流域片河湖长制工作统筹协调和河湖管理保护,已牵头建立了“珠江委+流域片省级河长办”协作机制,并印发工作方案。

  珠江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协作机制成员单位由珠江委,云南、贵州、广西、广东、湖南、江西、福建、海南8省(自治区)省级河长办组成,旨在通过搭建跨区域议事协商协作平台,推动流域与区域、区域与区域之间的协作配合,凝聚形成流域统筹、区域协同、部门联动的河湖管理保护格局,共同推进珠江流域片河湖长制工作有效开展。

  该协作机制工作内容包括协同推进重大战略,协调解决重大事项,加强水资源管理与保护、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执法监管以及经验交流与宣传推广等,每年将以年度例会、专题会议、信息共享、联合巡河、联合执法等形式开展工作。

  该负责人表示,该协作机制的建立是加强珠江流域片河湖长制工作统筹协调和河湖管理保护的重大举措,对推进流域片河湖长制工作开展具有重要实践意义。

  下一步,珠江委将全力推动协作机制落地生根,深化协作领域,丰富协作内涵,协调解决好河湖管理保护重大问题,形成流域治水管水合力,维护好河湖健康生命,让珠江真正成为造福民众的幸福江。


原文链接:http://slt.fujian.gov.cn/ztzl/lsfzhzz/yw/202109/t20210914_5688355.htm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