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石城县委书记尹忠与县委副书记、县长张小川亲自为石城县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温萍水,横江镇党委书记许贵州分别转发“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先进工作者”“全国优秀河(湖)长”勋章、荣誉证书。
6月4日,水利部发布《关于表彰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全国共有250个单位被授予“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先进集体”称号,350名同志被授予“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先进工作者”称号, 348名同志被授予“全国优秀河(湖)长”称号。其中,石城县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温萍水同志荣获“全国先进工作者”,横江镇党委书记许贵州同志荣获“全国优秀河(湖)长”。
石城县位于千里赣江源头,是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县。为守住赣江源头一泓清水,石城县始终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引领,贯彻“生态优先”理念,按照中央、省、市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工作要求,以改善水环境为核心,聚焦突出问题整治,推进河湖治理、保护与管理。
凝聚三股力量,筑牢责任体系
一是强化领导力量。建立了横向到边、纵向到村的河湖长制组织体系,设立13名县级河长、153名乡镇河长、131名村级河长。各级河长统筹协调各方力量,扎实推进“清河行动”,深入开展“清四乱”、河湖水库水环境、饮用水源地保护等专项整治。该县横江镇提出“生态立镇”发展理念,以建设“河畅、水清、岸绿、景美”幸福河流为目标,建立了以党政领导一把手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落实体系,制定了镇村河长、巡查员履职尽责考核办法,以对历史、对人民负责的态度,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河长制落实,推动河长制工作“有名、有实、有能”。二是凝聚民间力量。聘请13名民间河长、6名企业河长、动员河小青志愿者300余名,不断充实巡河护河人员队伍,推进河湖长制工作向基层扎根。同时多形式开展河湖保护宣传活动,引导全民自觉参与和支持河湖长制工作。形成了县乡村“三级河长”、“民间河长”“企业河长”、“河小青志愿者”、“智慧河长”同向发力、协同作战的巡河护河管理机制。三是用好第三方力量。每年投入140余万元,通过公开招标,发包第三方公司日常保洁,实现河道保洁市场化运作和物业化管理,完成管理与保洁考核分离,促进河道保洁走上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轨道。
完善五项机制,激发工作活力
完善督查督办机制。由县河长办牵头,不定期组织生态环境、农业、住建、林业、水利、财政等河湖长制责任单位对全县河流、水库等重点水域开展暗访督查,将发现的问题反馈相关责任单位限期整改销号。完善信息反馈机制。建立集PC端、手机移动APP以及微信公众号平台三位一体的河湖信息化系统,全县48座小(二)型以上水库、重点敏感河段安装水环境监控设备,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协调处理,实现了全县河库一张图管理。完善巡河督导机制。推广河长巡河督导“看听查问改”五字巡河督导要诀,全面掌握河湖保护情况,定期巡河查核影响河湖健康问题,制定问题整改方案,现场调度问题整改工作进度。完善考评考核机制。出台《石城县乡(镇)村河长巡查员履职尽责考核办法(试行)》文件,将河湖长制工作纳入各乡镇、部门年终绩效考核和个人实绩考核、年终述职的重要内容。完善表彰激励机制。每年开展河湖长制工作先进集体和优秀河长、巡查员、民间企业河长等表彰活动,2018年以来,连续三年共表彰河湖长制工作先进集体21个、先进个人168名,极大的鼓舞了全县各级河长、巡查员认真履职,全力打好碧水蓝天保卫战。
据悉,近年来,石城县政府投入35亿元,实施流域综合治理及改善水生态环境,河湖长制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连续多年评为省、市级先进,获江西省人民政府表彰为“2016-2018年度河长制工作先进集体”,获评“全国“助推绿色发展 建设美丽长江”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先进单位”,2021年获评中华全国总工会授予“工人先锋号”称号。
原文链接:http://slt.jiangxi.gov.cn/art/2021/10/12/art_28107_36854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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