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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三县发布1号总河(湖)长令部署当前河湖管护重点工作

发布时间:2021-10-26来源: 江西省水利厅作者:佚名

  近期,赣州市会昌县、兴国县和于都县发布2021年1号总河(湖)长令,对当前河湖管护重点工作进行部署。

  三县总河(湖)长令均要求,一是强化政治引领,提高行动自觉。各级河长湖长要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主动担当作为,认真履职尽责,当好河湖管理保护的“领队”,做到守河有责、守河担责、守河尽责。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大力排查和解决涉河问题。要常态化开展“清河行动”,开展涉河涉水问题排查,解决突出问题,会昌县和兴国县同时对中央环保督查反馈涉水问题要举一反三,狠抓整改销号。三是推进系统治理,持续改善水生态环境。要系统治理,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整治,要持续开展水土保持、废弃矿山、畜禽养殖等治理,加快推进城乡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污水管网建设,提高污水收集率和处理率,有序推进河道疏浚工作,发挥河道行洪、航运、治污等综合功能。要持续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推广城乡生活垃圾全域一体化和第三方治理模式,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质量。四是强化监督管理,健全河湖长效管护机制。各乡镇区,各有关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完善河道保洁长效机制,坚持依法管水、依法治水,充分发挥各行业监督管理作用,形成河湖管护合力,共同推进赣江干流水质实现Ⅱ类水的目标。

  此外,会昌县1号总河(湖)长令还强调要跟进换届结果,健全组织体系。于都县1号总河(湖)长令强调,要压实责任,狠抓河湖长制考核工作。

  


原文链接:http://slt.jiangxi.gov.cn/art/2021/10/8/art_28107_36723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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