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宜春市召开“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联席会议。市检察院和市水利局负责人,八家河湖长制责任单位及市检察院相关同志参加会议。
会上,市检察院通报了全市检察机关涉水刑事案件和公益诉讼案件办理、落实“河长+检察长”联动机制等方面情况,重点介绍了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市河长办介绍了全市河长制工作情况及河湖治理工作重点难点。双方围绕加强全市河湖治理和管理,分享了河湖生态环境保护中的一些好的经验做法,分析了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就具体个案进行了探讨交流。会议就“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需要进一步细化的内容予达成了共识。
会议强调,市检察院与市河长办公室及河湖长制责任单位要继续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协同开展水资源保护、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等,实现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同向共赢,为建设美丽宜春做出更大的贡献。
原文链接:http://slt.jiangxi.gov.cn/art/2021/8/17/art_28107_35381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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