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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都县“三长”迅速行动,贯彻落实市总河长令

发布时间:2021-10-26来源: 江西省水利厅作者:佚名

  近日,于都县河长办组织召开了“河长+检察长+警长”工作联席会。县河长办、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水利局主要负责或分管领导,水利局水政执法稽查大队大队长、副大队长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市总河长吴忠琼签发的《关于加强河湖管护重点工作的令》,县水利局通报了水行政执法及河长制突出问题整治情况,县公安局通报了涉河涉库违法案件侦破及立案情况,县检察院通报了涉河湖水生态刑事犯罪、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情况;共同总结了一年来“三长”联动机制取得的成效和经验,分析了存在的不足,筛选了当前河湖保护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对下一步深入推进“三长”联动机制,提高治理成效进行了研究和部署。

  据悉,于都县建立“河长+检察长+警长”协作机制一年来,经公安机关缜密侦查,检察机关批准逮捕非法采矿及下游犯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件 14件 25人,提起公诉9件25人。针对水库水环境整治、小水电站清理、水葫芦清理、生活污水整治等生态环境治理方面,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20份。县水利局查处非法采砂22起,侵占河道3起,查处非法采砂点16个、拆除“僵尸船”211艘,查处水土保持案1起。于都县“河长+检察长+警长”共同协作,综合运用行政、司法手段对于都县涉河违法行为形成了有力震慑,整顿和规范了河湖水事秩序,助力河湖生态环境治理和修复已初显成效。

  


原文链接:http://slt.jiangxi.gov.cn/art/2021/7/23/art_28107_34922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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