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A
签发人:魏稳柱
陕水复函〔2021〕70号
对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499号建议的答复函
鲁琼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制定出台河床河道治理规定的建议》(第49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了加强河道管理,保障防洪安全,发挥江河湖泊的综合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于1988年6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号发布,后根据最新法案先后四次修订。《陕西省河道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00年12月2日陕西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2004年8月3日陕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修正。《条例》从总则、河道整治与建设、河道保护、河道清障、法律责任、附则等方面系统规范河道管理权责,是我省开展各项河道管理治理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其中对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修建水工程和跨河、穿河、临河、穿堤的涉河建设项目及设施,建设单位必须将工程建设方案报送有管理权限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履行审批手续,并征求建设项目所在地的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此外《条例》对其建设项目审查权限也进行了规定。
近年来,我省河道堤防治理建设主要有:中央预算内资金重要支流防洪治理工程(流域面积达3000km2以上的河流);水利发展资金中小河流治理(流域面积在200-3000km2的河流)以及山洪沟治理等。各县市区水利部门对当地河道堤防治理建设重视程度逐年递增,通过组织实施河道堤防治理建设项目,治理河道达到设计防洪标准,从而提高防洪减灾能力,有力保障了该区域防洪安全。
自启动中小河流治理工作以来,我省按照有关规定在汉中市勉县漾家河上安排重点段防洪治理工程3项,勉县堰河防洪治理工程1项,批复总投资1.07亿元,共安排中省投资0.99亿元,综合治理河长21.36公里,新建护坡护岸20.6公里,新建堤防11.75公里,加固堤防护岸11.1公里,保护农田面积4.38万亩,保护人口2.65万人。2020年列入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实施方案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备案库的还有汉中市勉县黄沙河周家山镇段防洪工程、汉中市勉县漾家河郭寨村至天生堰段防洪工程等,已下达中央投资4040万元。
下一步,我厅将紧盯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分年度治理任务,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统筹上下游、左右岸现状和保护重点,开展以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为主,局部重点段治理为辅的中小河流治理思路。全力保护各条河沿岸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供水水源安全。
感谢您对我省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陕西省水利厅
2021年5月26日
原文链接:http://slt.shaanxi.gov.cn/zfxxgk/fdzdgknr/jyta/202108/t20210824_21880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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