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A
签发人:魏稳柱
陕水复函〔2021〕55号
对省十二届政协四次会议第61号提案的答复函
九三学社陕西省委员会:
贵委提出的《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建议》(第6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秦岭水资源基本情况
秦岭位于陕西省中部,是我国南北气候的分界线和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具有涵养水源、维护生物多样性及保持水土等重要生态服务功能。秦岭在我省境内水资源量为190.1亿m3,其中秦岭北麓25.7亿m3、秦岭南麓164.4亿m3。秦岭植被覆盖率高,人为活动较少,水源涵养条件好。主要河流有汉江、丹江、嘉陵江和黄河一级支流伊洛河及渭河支流黑河、石头河等,是国家南水北调中线及省内南水北调工程重要的水源涵养区,对京津冀及陕西的经济社会发展用水安全具有重要作用。近年来,我省通过采取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和整治措施,河流污染源得到有效控制,水质总体稳定良好。秦岭主要河流嘉陵江、丹江、伊洛河、汉江等出境断面水质均达到Ⅱ类水质标准。
二、秦岭水资源保护存在的主要问题
秦岭面积广阔,地形复杂,河流情况各不相同,污染源分散,加上水资源保护工作基础薄弱,经济发展相对滞后,历史遗留问题多,水资源保护面临任务量大、困难重重的挑战。
秦岭山区河流监测站点少,多数河流监测空白,加上地广人稀,地势复杂,交通不便,污染源以乡村生活及农业面源污染为主,且污染源分散,水资源保护治理难度大;一些河流上的水库和电站建设年代久远,未考虑河道生态用水,生态化改造基础条件差,困难多。秦岭地区经济不发达,贫困人口较多,如何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保护的关系,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是面临的一大挑战。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十四五期间,我们将积极采纳您的建议,结合省政府贯彻落实关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持之以恒做好秦岭生态保护、水污染防治工作,坚持把控水量、保护水质、提升水效,全力推进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工作,积极改善秦岭水生态水环境。
一是依法依规推进秦岭生态保护。严格落实《长江保护法》《陕西省秦岭保护条例》《陕西省秦岭生态保护总体规划》等,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细化落实工作责任,全方位、多层次推行秦岭水生态保护制度。有效落实河(湖)长制,积极推动各级党政领导履职尽责,实现常态化巡河,解决突出问题;成员单位联系督办,水利部门跟进服务,加大对秦岭区域 “乱排乱放”以及自然保护区“绿盾”行动整治问题督导检查力度,持续改善秦岭水域环境。
二是加强秦岭区域水资源保护监管。应用好“三线一单”成果,为各地优化经济发展格局、推动产业结构提供科学指南。加快建设秦岭水文生态红线监管平台,充分运用卫星遥感、视频监控等技术强化监测。加快秦岭区域水生态环境治理与恢复。
三是完善水量调度法规体系建设。对我省101条河流和11个湖库设置235个市控以上地表水监测断面;对132个农村“千吨万人”饮用水源地、24个十万亩以上灌溉农田灌溉水、228个20吨以上农村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开展监测,完成43个国家重要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及全省所有县(区)和典型秦岭生态区域状况遥感监测与评价工作。印发汉江、嘉陵江等河流水量分配方案。将逐步建立河流生态补偿、水电站生态电价和有偿退出机制,保障河流健康生态。
感谢贵委对我省水利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陕西省水利厅
2021年5月10日
原文链接:http://slt.shaanxi.gov.cn/zfxxgk/fdzdgknr/jyta/202108/t20210824_21880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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