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盐城市委组织部、盐城市水利局联合举办盐城市提升河长湖长履职能力专题培训班,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重要指示精神和国家、省市有关河湖长制的工作部署,迅速落实2021年第1号省、市总河长令的具体要求。
会议指出,举办河湖长制专题培训研讨班,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重要论述,落实市第八次党代会精神,奋力谱写“强富美高”新盐城建设的现代化篇章的有力举措,也是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现实需要。要从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战略高度,深刻认识河湖长制是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是增进民生福祉的重要举措。要通过此次培训,不断完善河湖长制组织体系,压紧压实各级责任,明确工作重点,创新工作机制,精准发力、持续推进,不断开创河湖长制工作新局面。
本次培训邀请了来自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江苏省水利厅、河海大学、江苏省水利学会、盐城市水利局、江苏省水旱灾害防御调度指挥中心等7名知名专家学者,先后做了7个专题讲授,内容涵盖河湖长制政策解读、河长制高质量发展、幸福河湖建设、河湖管理机制创新、河湖长制评估、水利现代化、防汛工作等方面,与我市河湖长制工作、幸福河湖建设密切相关。通过本次培训,各参训学员的理论基础得到进一步充实,河湖长的履职能力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盐城市各县(市、区)副总河长、水利(务)局局长、河长办分管负责人,各镇(街道、园区)总河长、副总河长,市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和联络员近400人参加了培训。
(供稿:盐城市水利局 责编:省水利信息中心 招锐)
原文链接:http://jswater.jiangsu.gov.cn/art/2021/11/4/art_42852_100971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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