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水资源优化配置中的重要作用,加快推进水权制度建设,近日,盐城市市水利局、发改委、资规局、税务局联合印发了《盐城市关于加快推进水权交易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盐城市水权交易的基本原则、主要目标、主要任务、交易类型及保障措施,为全市水权交易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方案指引。
《方案》明确,2021年-2022年,盐城市基本建立水权交易制度体系,试点开展水权交易。到2023年,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完善水权改革顶层设计,开展水资源使用权确权,建立权威规范的水权确权和交易平台,探索开展多种类型的水权交易。到2035年,基本建立权属明晰、类型多样、规则完善、监管有效的、符合盐城实际的水权制度体系,充分发挥市场配置水资源的作用,进一步强化政府监管作用。
《方案》要求,各县(市、区)要明晰水权,结合行政区域用水总量等控制指标要求,以县为单位明确区域水量分配份额,确认区域合理的取水权益。在对辖区内水资源量及开发利用情况进行全面调查评估的基础上,遴选出具备水权交易意愿、符合交易条件的交易主体,开展多种类型的水权交易,并及时总结交易试点经验,建立健全水权改革制度体系,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逐步形成良性的市场环境。
《方案》指出,水利、发改、资规、税务等部门,要加强对水权交易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研究解决水权市场建设重大问题,指导推进水权改革工作,及时解决交易过程中遇到的难点问题。同时,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报刊等各类形式媒体,做好政策解读,加大对水权改革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对水权改革工作的认知度和关注度。
(供稿:盐城市水利局 责编:省水利信息中心 招锐)
原文链接:http://jswater.jiangsu.gov.cn/art/2021/12/8/art_42852_101853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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