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山东省政府新闻办14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在2020年全面消除劣五类水体的基础上,山东2021年全面消除五类水体,水环境改善较为明显,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
记者从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2021年山东国控地表水考核断面优良水体比例达到75.2%,同比改善13.1个百分点,国控地表水考核断面优良水体比例和劣五类水体比例均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目标任务。黄河干流国控断面水质全部达到地表水二类水体标准。
除此之外,2021年山东近岸海域水质优良面积比例达到92.3%,同比改善0.8个百分点,省控以上48条入海河流全部达到或优于四类水质。
据介绍,山东2021年开展入河湖排污口溯源整治,4万余个排污口全部完成溯源,整治完成率达到62.3%;实施汛前水质超标隐患排查整治,排查河湖1746条(个)、整治隐患7770个。9130个入海排污口和140个工业废水排污口完成整治工作,同时开展“净滩2021”专项行动,排查整治岸线岸滩垃圾和疑似污水直排问题5000余处。
据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厅长宋继宝介绍,山东在沿黄9省区率先制定实施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 成立黄河流域首个生态环境观测站,与河南建立黄河流域省际间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在全国建立覆盖全省的县际间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全省16市133个县(市、区)全部完成301条跨县界河流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协议签订工作。
原文链接:http://slt.fujian.gov.cn/ztzl/lsfzhzz/tszs/202201/t20220117_581589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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