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水利部近日印发指导意见,为加快改善太湖流域水环境,构建太湖流域生态治理一体化格局,推动建立太湖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根据意见,到2023年,建立健全太浦河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太湖流域治理协同性、系统性、整体性显著提升,太湖流域水质得到持续改善,区域高质量发展的生态基础进一步夯实。到2030年,太湖全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基本建成,太湖全流域水质稳定向好,山清水美的自然风貌生动再现,为全国流域水环境综合协同治理打造示范样板。
原文链接:http://swj.sh.gov.cn/xwgz/20220208/0eb73107b662447992044bafd7116d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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