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满足精细化用水管理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江苏省节约用水条例》《扬州市节水供水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扬州市水利局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布实施《扬州市农牧渔业、工业、服务业和生活用水定额(2021年修订)》。
本次修订是在2019年版的基础上,结合扬州实际用水水平,修订了1项产品用水定额的领跑值和2项产品用水定额的先进值,补充了省定额未覆盖的农牧渔业、工业、服务业和生活用水定额共计3个门类、19个行业中类、21个行业小类、26项产品、45个用水定额。
下一步,扬州市水利局将通过强化对实施情况的评估工作,不断完善定额指标,持续提高用水定额修订的质量和时效,完善节水标准定额体系,为涉水规划取水许可、节水载体建设和监督考核等各项工作提供基础支撑。
(供稿:扬州市水利局 责编:省水利信息中心 招锐)
原文链接:http://jswater.jiangsu.gov.cn/art/2022/2/24/art_42852_103572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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