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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个统一”规范管理——四川苍溪县探索河道采砂管理新模式

发布时间:2022-02-26来源: 福建省水利厅作者:佚名

  针对个别采砂业主违法盗采、偷采河砂等现象,四川省苍溪县利用好河长制这把“利剑”,结合河湖“清四乱”(清理乱占、乱采、乱堆、乱建)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全面梳理、排查河道砂石规范化管理工作,找准症结,摸清短板,积极探索河道砂石资源规范化管理新路。

  疏堵结合规范管理

  苍溪县全面核实涉嫌占用河道管理范围的砂石料场、河道内进行网箱养殖的企业,以及占用河道管理范围的建筑物、构筑物、堆放的砂石料等情况,积极推进清理工作,督促村组终止或解除土地租赁协议。累计拆除厂房3万平方米,清运河道内堆料16万余吨,复垦、复绿河滩地(林)447.2亩。

  主动拆除或搬迁且有意愿继续从事砂石经营的业主,苍溪县相关部门帮助协调“企业进园区”或另行选址从事生产经营。这一做法使得采砂业主转变思路、主动配合,保障了拆除工作有序推进。

  变“散放型”为“集约型”管理

  苍溪县坚持以河长制为抓手,布局总体规划“一盘棋”,明确国企经营“一主体”,织密责任落实“一张网”,变“散放型”为“集约型”管理,全力推进砂石经营管理体制改革。

  在严格遵守生态红线、饮用水水源保护等硬性前置条件的基础上,苍溪县开展地勘调查,积极征求公众意见,科学合理编制嘉陵江、东河河道采砂规划。其中,东河规划批复至2025年,可采区8处共19.3公里;嘉陵江规划批复至2024年,可采区3处共17.3公里。

  苍溪县确定砂石资源由国有平台公司——四川聚宝源投资有限公司统一经营,采砂权不再对外拍卖出让,采取“国企经营管理、船主定量开采、产品定价销售、保障市场需求”的方式。坚持“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依法向县财政缴纳税费和砂石出让金后,将纯利润的40%给企业分配,其余60%上缴县财政,其中20%用于实施民生工程。

  在设县、乡、村三级河长的基础上,苍溪县设立河道管理员、联络员、巡查员、保洁员以及河道警长、检察长,常态化开展河道巡查,并设置40余处视频监控,采用“人防﹢技防”手段,全面规范河道砂石开采行为。

  “四个统一”实现全过程管理

  统一开采,统一加工,统一 销售,统一监管,苍溪县建立全过程河道采砂管理新模式。

  苍溪县压实河道采砂管理“四个责任人”(河长责任人、行政主管部门责任人、现场监督责任人、行政执法责任人)职责,全面落实“一船一证、一场一证、一证一号”许可制度,健全采砂企业管理规章制度,统一规范公示、出入、砂石采运等过程。严格按照规划批复年度控制量开采砂石,通过购买服务,集中到指定料场统一加工。参照周边县市行情,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砂石价格。国有平台公司若需调价,报发改、市场监管等部门审批,报县人民政府审定执行。县河长办适时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进行明查暗访,重点打击私自加价等行为。

  苍溪县还推行“互联网﹢”监管,在开采船舶、运输船舶上安装视频监控、GPS定位系统和电子围栏,在砂石料场安装地磅、数据传输、超限报警系统,接驳县河长制信息化平台及执法人员手机App(应用程序),可在线远程监控砂石开采、运输、加工、销售情况。

  绘好蓝图,编好规划,做好“答卷”。苍溪县将进一步完善砂石开采、利用、管理、保护责任体系,确保江河水域面积不缩小、行洪滞洪能力不降低、生态环境功能不削弱,实现江河砂石合理开发利用。


原文链接:http://slt.fujian.gov.cn/ztzl/lsfzhzz/tszs/202202/t20220225_584506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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