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区水务局、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委、城市管理委:
依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水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1〕102号)《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1〕103号)《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1〕104号)《天津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和市财政水务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津财农指〔2021〕43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水务改革发展、库区移民扶持两大专项资金工作任务清单和绩效目标随文下达。
请你区根据《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绩效管理暂行办法》(财农〔2017〕30号)《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2〕1号)《天津市水务改革发展资金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津财农〔2019〕116号)等相关规定,按照本次下达的2022年第一批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详见附件),做好绩效目标细化完善等工作。调整后的绩效目标、项目批复文件、资金明细计划文件请于2022年8月底前报送市水务局、市财政局。
附件:1. 2022年转移支付项目资金任务清单
2. 2022年水务改革发展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表
3. 2022年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绩效目标表
原文链接:http://swj.tj.gov.cn/zwgk_17147/zcwj/swjwj/202203/t20220304_58208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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