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第三十届“世界水日”主题为“珍惜地下水,珍视隐藏的资源”,第三十五届“中国水周”主题为“推进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复苏河湖生态环境”。今年“世界水日”“中国水周”都聚焦地下水,充分彰显做好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性。
2021年12月1日,我国正式实施的《地下水管理条例》,明确了地下水管理坚持“统筹规划、节水优先、高效利用、系统治理”的原则。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到来之际,推出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专题,深入报道各地通过水源置换、节约用水、农业结构调整等措施,加大超采治理力度,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的好经验、好做法,为珍惜地下水鼓与呼。
增水源 节用水 控开采
——河南推进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
近年来,河南省水利厅等部门组织开展了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试点和南水北调受水区(以下简称“受水区”)地下水压采工作,以及农村供水“四化”试点工作,已建成运行的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即将实现通水的引江济淮工程也为缺水区域实施水源置换提供了有利的条件,全省、全方位治理地下水超采扎实开展。
多措并举增水源
河南省水资源严重短缺,人均水资源占有量约400立方米,不足全国平均水平的1/5。一些地方长期超采地下水,导致地下水水位持续下降、地面沉降等一系列生态环境问题。
推进农业节水增效,加快工业节水减排,加强城镇节水降损,创新完善节水机制,用足用好南水北调水,充分利用引黄水,推进地下水水源置换,高效利用地表水和非常规水,以及严格地下水管理……为遏制地下水超采,提高水资源承载能力,今年2月28日,河南省政府出台“关于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治理范围为全省地下水超采区,包括郑州、开封、平顶山等14个省辖市和济源示范区,并提出强化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优化水资源配置、严格地下水管理等3大项15条具体举措。
河南省北部的濮阳市,地处沿黄地区和黄河故道区,地下水水质多数溶解性总固体含量偏多,硬度偏高。“利用南水北调地表水置换深层地下饮用水,提升3条濮清南干渠输水能力,建设湿地,恢复坑塘,节约用水,公共供水管网范围内自备井全部封停,我市每年可减少地下水开采量近1亿立方米。2021年6月底,濮阳市实现了丹江水全域覆盖,同年底地下水埋深较2019年回升0.71米。”濮阳市水利局局长孙文标说。
在古都安阳市,中心城区已经全部用上了南水北调水。当地按照全市一张网、城乡用水一盘棋的思路,持续推动地表水代替地下水,彻底改变了生活用水以地下水为主的格局。
“2018年至2021年,我省累计安排中央和省财政补助资金24.8亿元,先后选择18个县市实施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预期压减地下水超采量2.4亿立方米。郑州、许昌、漯河等地深层地下水和开封、鹤壁、南阳、濮阳等地浅层地下水水位止降回升。全省地下水开采量从2015年的120.65亿立方米下降到2021年的98.26亿立方米;在供用水结构中,地下水占比从54%下降到44%。”河南省水利厅水文水资源处处长郭贵明说。
节约用水守红线
河南省坚持全社会节水行动,规模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95%,创建国家级绿色工厂11家,节水型企业(单位、小区)创建率居全省前列,9个县(市、区)中8个创成节水型社会达标县。
南水北调通水前,河南省受水区人均水资源占有量约300立方米,仅为全国人均水资源量的14.3%,水资源供需矛盾突出。为保障城乡居民生活和经济社会发展用水需求,受水区各地不得不长期大量过度开采地下水。
为将甘甜的南水北调水送到受水区千家万户,全省投入资金150多亿元,建设南水北调配套供水管道1048公里,供水范围覆盖11个省辖市市区、43个县(市)城区和101个乡镇,受益人口2600万人,累计供水154亿立方米。
河南省对受水区各市县地下水压采计划完成情况进行严格考核,并颁布了南水北调配套工程供用水和设施保护管理办法。同时要求,受水区要组织编制地下水限制开采方案和年度压采计划,地下水超采区禁止新增地下水取用水量。
近年来,河南省在全国率先组织开展了水资源税改革第二批试点,对取用地下水设置较高的税额标准,利用经济杠杆严格控制地下水过量开采。通过不同税额标准,引导使用地表水,抑制开采地下水,倒逼高耗水行业节约用水、企业主动封填自备井,地下水开采量逐年减少。
严格许可控开采
为严格取水许可管理,2021年河南省划定了地下水岩溶水禁采区、限采区,对黄河流域地下水严重超采的区域暂停新增地下水取水许可。同时,开展受水区地下水压采,实施了水源置换、引水补源、节水灌溉、取水井封填等治理措施。
2021年度,河南省压采地下水1.07亿立方米,累计有50个城镇水厂年置换地下水约6.3亿立方米。“我省加快推进城乡水源置换和生态补水,同时按照‘先通后关’的原则,受水区对城区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城镇自备井进行封填。2015年到2020年,受水区各地实际形成地下水压采能力5.06亿立方米,封填停用水井10260眼。”郭贵明说。多措并举,连年压采,河南省受水区地下水超采问题得到逐步缓解,部分区域地下水水位开始止降回升。
资料显示,河南省受水区主城区浅层地下水监测站中,稳定和上升的地下水监测站合计121处,占总监测站点的79%。其中安阳、许昌和濮阳主城区浅层地下水水位上升幅度分别达到8.35米、5.41米和1.52米。主城区深层地下水监测站27处中,稳定和上升的站点合计23处,占总监测站点的85%,郑州和周口主城区深层地下水水位上升幅度分别达到3.59米和1.92米。
“到2025年,力争压减地下水超采量10.61亿立方米,南水北调、引江济淮、引黄工程供水区城镇地下水超采量全部压减,其他区域城镇地下水超采量压减90%以上,全省地下水水位降幅总体趋缓。到2035年,压减地下水超采量19.1亿立方米,除分散居住的农村居民生活用水和部分特殊行业用水外其他地下水超采量全部压减,全省地下水实现采补平衡、水位止跌回升。”河南省水利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王国栋说。
建制度 严监管 补水源
——陕西榆林市加强地下水超采区治理
陕西省榆林市属黄河流域,全市水资源总量不足、时空分布不均、开发利用难度大,属重度缺水地区。榆林市地下水超采区面积为207平方公里,涉及榆林市靖边县东坑镇、宁条梁镇、新桥农场,18个村,12966户80592人。针对全市地下水超载严重实际情况,榆林市坚持“统筹规划、节水优先、高效利用、系统治理”的总原则,把地下水节约、保护、利用、管理作为全市水资源管理重要组成部分,综合施策、系统治理,强力推动超采区治理,有效遏制地下水水位下降趋势,全力改善地下水环境。2021年,榆林市第一季度超采区地下水水位同比下降0.86米,第二季度同比上升2.12米,取得了显著的治理成效。
建章立制 重拳发力
《地下水管理条例》自2021年12月1日正式施行后,榆林市及时组织人员对《榆林市水资源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增补了新的地下水管理内容,并正式印发推行;编制了《榆林市地下水资源保护与利用规划》,明确细化地下水超采区治理工作任务;开展了榆林市水资源综合利用刚性约束专项研究,分区域、分行业对全市水资源管控指标进行再次细化分配,将用水总量和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作为考核县市区重要指标。靖边、定边两县分别编制了地下水超载治理方案,深入分析问题原因,明确治理责任,分年度确定治理目标,提出有针对性的工作举措。
榆林市将地下水超采区治理工作纳入全市“铁腕治污”污染防治攻坚战,市县两级分别成立“地下水超采区治理领导小组”,市县两级水利部门分别成立“地下水超采区治理专项工作组”,负责技术指导和工作督导。靖边县成立了7个工作专班,统筹发改、水利、农业、电力、财政等部门综合施策。横山、靖边、绥德3个县区均成立了水行政执法专项机构,为地下水监管和地下水超采区治理提供了有力保障。
严格监管 铁腕整治
榆林市靖边县位于风沙草滩区,超采区面积占比小,人口多,农业产业发达,特别是高耗水的蔬菜产业发达,导致单位面积地下水开采强度非常高。为此,榆林市加强地下水取水许可管理,严禁超采区新增地下水开采,对用水总量已经达到或超过区域控制指标的,暂停新增取水许可;坚定不移地采取“以电折水、控电限水”等9项措施推进超采区治理,倒逼农民自行调整产业结构;严格查处违规取水行为,全面清理辖区内违规取水,不断提升地下水监测计量率,2021年,靖边县地下水超采区内安装计量设施1300余块;加大水行政执法力度,封停灌溉机井515眼,制止违法凿井12起。
榆林市还根据超采区内现状,实施节水技术改造、种植结构调整。2021年,榆林市超采区内完成高效节水改造5万亩,调整种植结构6.9万亩;2022年,确定再完成高效节水改造5万亩,调整种植业结构2.5万亩。“十四五”期间,榆林市规划实施高效旱作农业300万亩,在超采区范围内逐步增加旱作农业占比。
构建水网 盘活水源
地下水超采的问题表面看是在地下,追其根源是在地表。针对全市水资源总量不足、时空分布不均等实际情况,榆林市初步构建了以东线马镇引黄、西线盐环定扬黄提升改建工程和“陕甘宁革命老区供水工程”、南线清涧延川支线引水工程和古贤水库引水工程、绥米子三县供水等重大水源工程为骨干,以王圪堵水库为枢纽,以各类中小水库为支撑,以其他小型水源工程、应急水源工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矿井疏干水为补充的相互通连、互相补充、统一管理、统一调配的“榆林水网”,从根本上缓解地下水超采压力。
2021年,榆林市东线引黄工程项目建设全面铺开,年度完成投资12亿元。绥米子三县供水工程132公里管道全线贯通,净水厂及输水管线设备调试全部完成,106项水质检测指标全部合格达标,实现供水到户。
宁夏开展“三山”区域地下水取水井专项治理
宁夏回族自治区从2021年6月开始进行贺兰山、罗山、六盘山“三山”区域地下水取水井专项治理行动,对地下水取水井分类治理,计划到2025年6月全面完成依法关停“三山”工业和农业灌溉地下水取水井任务。
宁夏地处西北干旱半干旱地区,水资源匮乏长期制约着自治区生态保护和经济快速发展,有限的地下水资源是当地主要的供水水源。此次依法关停“三山”区域农业灌溉地下水取水井、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企业自备井以及违法取用地下水资源的机电井,是落实“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的具体措施,也是涵养地下水资源、改善地下水生态环境、保障城乡饮水安全,促进实现优质水资源、健康水生态、宜居水环境的生动实践。
此次专项治理行动按照“三年治理,两年巩固”的总体安排,分为部署启动、全面核查、综合治理、巩固提升和效果评估五个阶段。2021年,全面完成关停地下水取水井实施方案和替代水源项目规划报告的编制工作,建立地下水取水井关停名录库;2023年,完成“三山”区域农业灌溉地下水取水井、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企业自备井以及违法取用地下水资源的机电井关停工作。2025年,全面完成治理巩固,建立形成长效机制。治理范围分为保护区、关联区、延伸区,保护区范围内的取水井全部关闭;关联区渠道渠系或供水工程覆盖范围内的农业取水井以及城市供水工程管网覆盖范围内的企业自备井予以关停;延伸区范围内的取水井由所在市、县(区)结合地下水管控工作自定关停范围。
宁夏围绕建设先行区,按照区域水资源配置规划等相关发展规划,统筹配置区域地表水和非常规水源,综合开展地下水取水井关停后的替代水源工作。通过依法关停相关区域地下水取水井,有效提升地下水源涵养,合理调整地下水开发利用与保护格局,实现可持续利用。
同时,宁夏将重点推进贺兰山、六盘山、罗山、月亮山、南华山等区域水源涵养建设,开展地下水取水井分类治理,把经济活动限定在资源环境可承受范围之内,实现从过度干预、过度利用向自然修复、休养生息转变,坚定走绿色、可持续的高质量发展之路。
黑龙江鹤岗市:常态化遏制盗采地下水
黑龙江省鹤岗市政府近日审议通过了《鹤岗市常态化管控盗采地下水资源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加强地下水管理、遏制盗采地下水违法行为、有效保护地下水作出明确部署。
鹤岗市地下水资源量为14.60亿立方米,2018年,鹤岗市被划定为地下水超载地区。3年来,通过调整种植结构、休耕、轮耕,大力推广节水控灌技术,封填管网自备水源井等举措,鹤岗市区和所辖萝北县的地下水用水量均已达到地下水控制指标。
《方案》明确指出,要建设“智慧﹢地下水”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科学精准监测,采取“封、拔、管”等管控方式,定期排查梳理全市地下水取用水情况,严厉打击非法取用地下水的违法行为,建立长效管控机制。要广泛宣传发动,加大普法,增强全社会水资源有偿使用、节约保护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要规范计量,对依法纳入取水许可管理的工业、生活、服务业等非农业取水单位或个人全面配备计量设施,定期检验合格方可使用。要在每年年初开展一次集中、拉网式排查摸底,依法加强对地下水取用水户的动态监督管理。在此基础上,根据摸排情况开展一轮集中整顿,对发现的问题结合实际依法依规分类处置,采取限期补办手续、限期封闭拆除、行政处罚、依法移送司法机关等措施切实抓好集中整改。要结合实际依法依规做好自备水源井逐步关停工作。
此次鹤岗市政府对盗采地下水资源行为进行常态化管控,可有效保证地下水取水总量控制和水位控制“双控”目标的实现,对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鹤岗市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原文链接:http://slt.fujian.gov.cn/ztzl/lsfzhzz/tszs/202203/t20220323_586551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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