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鹤岗市以“清四乱”(清理乱占、乱采、乱堆、乱建)、治碍洪、强保洁、严巡查、保安全五个方面工作为重点,推进春季护河工作。
鹤岗市充分发挥“河长﹢警长﹢检察长”和跨区域多部门联防联控机制作用,严防趁冰雪化冻盗采河砂、非法取土等破坏河道及岸线行为发生,将河长制管理体系向河道支沟、塘坝、小微水体、闭流区泡泽等延伸,多措并举促进河道流域卫生环境整体改善。各级河长结合春季河道管护工作重点,加强辖区重点河流河段的巡查管护,加密巡河频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置、不留隐患。各县区河长办加强对基层巡河护河工作的督促指导,全力消除河道管护薄弱环节,强化巡河护河“最后一公里”。
针对河湖冰层消融变薄的实际情况,鹤岗各县区及相关单位强化落实河湖属地管护责任,加强河湖水(冰)上安全管理,在河湖库泡塘显著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广泛开展水(冰)上安全宣传,危险河湖段严禁擅自上冰和下河,避免人员溺水等安全事故。
原文链接:http://slt.fujian.gov.cn/ztzl/lsfzhzz/tszs/202203/t20220318_586232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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