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河湖长制办公室近日印发2022年度落实河湖长制重点工作推进方案,明确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等十个方面重点任务,旨在深入落实河湖长制,打造人民满意的幸福河湖。
河北省今年河湖长制十项重点任务包括保障河流生态水量、强化河道岸线管控、开展河道综合治理、深化河湖水污染防治、加强河湖水环境治理、实施河湖水生态修复、推进白洋淀流域综合治理、探索幸福河湖试点建设、加强河湖执法监管、完善制度机制和责任体系。
河北省将组织编制潮白河、唐河等河流的基本生态水量保障实施方案,强化河流生态水量保障。集中开展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深入开展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完成39条200平方公里以上的主要江河支流和中小河流防洪未达标河段年度治理任务,健全水库常态化安全鉴定、除险加固机制。推进流域生态修复和污染综合治理,力争实现国考断面水质达到Ⅳ类。强化集中式地表饮用水水源地管理,持续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大力推进河湖复苏行动,年内实施重点河湖生态补水16亿立方米。强化白洋淀淀区水生态环境管控和上游水环境治理。出台省级幸福河湖建设评价标准,打造一批幸福河湖示范带、示范区。健全落实河湖警长制,落实“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全面推行河湖长述职制度,统筹一线河湖管护力量,打通河湖管护“最后一公里”。
据悉,河北省已连续4年印发河湖长制年度重点工作推进方案,完善形成年初安排部署、年中督导推进、年末考核问效的工作机制,推动年度目标任务落实。
原文链接:http://slt.fujian.gov.cn/ztzl/lsfzhzz/tszs/202203/t20220315_585983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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