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河水系水质考核断面Ⅳ类以上水质比例达到97.4%,辽河干流考核断面Ⅳ类及以上水质比例达到100%。这是2021年辽河治理工作交出的答卷。
辽河是我国七大江河之一,是辽宁人民的“母亲河”。辽河全长1383公里,干流流经铁岭、沈阳、鞍山、盘锦等4个市14个县(市、区),纵贯沈阳现代都市圈和辽宁沿海经济带两大经济区域。河长制推行以来,辽宁省坚持以“一河一策”作为重要抓手,全省3565条流域面积10平方公里及以上河流,全部编制了两个轮次的“一河一策”治理保护方案。各地以“一河一策”确定的“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为导向,扎实推进河湖治理保护工作,持续推进复苏河湖生态环境。尤其把辽河流域综合治理作为重中之重,全面治河。
高位推动 强化顶层设计
辽宁省委省政府成立了辽河流域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创建辽河国家公园工作领导小组,加强辽河治理保护工作领导;省主要领导作为总河长亲自谋划部署辽河治理保护工作,主持召开了辽河流域综合治理动员大会,以更大决心和力度,打响辽河流域综合治理攻坚战。印发了《辽河流域综合治理总体工作方案》《辽河流域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总体方案》,不断细化“一河一策”。
辽宁省按照“行政区域全覆盖、流域与区域相结合”的原则,设立八大流域(水系)河长,分别由省政府领导兼任,同时兼任本流域水系内跨省、市河流及市际以上界河河(段)长。担任辽河水系省级河长的副省长,调研巡查辽河,审定并签发2018—2020年、2021—2023年两个轮次的辽河水系“一河一策”方案。
“一河一策” 细化任务措施
辽河水系纳入省级“一河一策”方案编制范围的河流(段)共计58条,重点编制了辽河干流和柳河“一河一策”方案。
围绕加强水资源保护、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河湖长制六项任务,辽宁调查摸清辽河管理保护现状,全面系统“把脉”“体检”,分段分类形成“问题清单”,找准“病灶”“症结”,统筹河长制成员单位和沿河市县力量,扎实推进辽河治理保护。
辽河的北方季节性河流特征明显,“一河一策”提出具体任务与措施,确保“问题—目标—任务—措施”相对应。如对于长年断流河道,推进研究调水补水保障方案,缓解河道断流问题;在防洪工程建设方面,推进开展辽河干流防洪提升工程及支流防洪薄弱环节治理,进一步提高辽河水系防洪能力,并持续对辽河干流及主要支流河道管理范围的河滩地实施自然封育,恢复河流生态环境。
在辽河的“一河一策”中,辽宁将治理任务逐项逐年分解到省直相关部门和沿河各市政府,省总河长与市级总河长签订任务书,进一步明确河流治理保护具体任务、完成时限。辽宁还将辽河治理重点任务纳入省“大禹杯”竞赛考评、省级河长对市级河长考评体系,省河长办每年组织开展两轮检查暗访活动,推进各项任务落实。辽宁还建立了省级河湖长联席会议机制、“河长﹢河湖警长”“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等,通过设立河长公示牌、发展“民间河长”、聘请巡河员等方式,提高河湖管护能力和水平。
综合治水 打造示范样板
实施辽河干流生态流量保障工作,组织清河水库、柴河水库等省直水库补充生态水,协同创建辽河口国家公园……辽河治理保护多项工作同步推进。
辽宁省完成了辽河、柳河等大中型河流1684公里管理范围的划定工作,河道管理范围基本清晰。全面加强辽河水域岸线空间和用途管控,实施“清四乱”(清理乱占、乱采、乱堆、乱建)、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等攻坚行动,不断加大辽河管理保护力度。通过加强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实施辽河干流生态封育及滩区综合治理,开展辽河流域水土保持和植树造林,实施辽河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辽河的水生态环境有所改善。据监测,辽河干流发现鱼类51种、鸟类118种、植物400种,河流完整性、生物多样性持续恢复。
经过4年多的努力,辽河治理保护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辽宁省将深入落实国家“江河战略”,深入推进辽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辽河干流防洪提升工程建设,持续巩固滩区生态封育成果,打好碧水保卫战,把辽河打造成为“河畅、水清、岸绿、景美”、造福百姓的综合治水示范样板。
原文链接:http://slt.fujian.gov.cn/ztzl/lsfzhzz/tszs/202203/t20220329_5868592.htm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