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国务院、天津市“放管服”改革精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全国互通互认的意见》《天津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建设工作方案(2022—2023年)》要求,市水务局采取三项措施积极推动电子证照建设。
一是推动电子证照数据归集。通过梳理取水许可证、天津市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证书(乙级)等涉水电子证照建设现状,分类推进电子证照数据归集。依托天津市电子证照管理系统,加快与系统技术人员进行沟通对接,申请完善涉水证照录入、审核人员账号信息,并对系统账号信息和涉水电子证照制作流程进行测试。
二是加强电子证照应用。聚焦涉水政务服务诉求,推进证照数据信息共享机制,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在涉水政务服务事项办理过程中能够通过电子证照共享方式对关联信息进行查询、核验的,不再要求企业或个人提供实体证照或纸质复印件,深化涉水事项“四免”改革,推动办事所需相关信息免填写,相关证照免提交,进一步深化便民利企服务。
三是强化电子证照宣传。加强涉水电子证照应用的宣传和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氛围,让企业和群众充分了解涉水电子证照应用场景和使用方式,切实为企业降成本、增便利。
原文链接:http://swj.tj.gov.cn/zwgk_17147/zcjd/202204/t20220409_58518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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