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西江局局长覃锡武率队的水利部专项检查组到南宁市专题调研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清理整治,召开座谈会听取南宁市和各县(市、区)专题工作汇报,研究推进下一步工作意见,要求按时完成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清理整治任务。南宁市水利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潘振阳,市河长办专职副主任农世林,相关县(市、区)河长办等有关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参加调研。
据悉,开展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已列入水利部关于河湖长制工作的重点内容,结合4月6日发布的南宁市第2号总河长令,要求2022年5月20日前,南宁市基本完成阻水严重的违法违规建筑物、构筑物等突出问题的清理整治;2022年12月5日前,基本完成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的清理整治。
在听取南宁市和各县(市、区)开展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清理整治工作情况汇报后,调研组充分肯定了南宁市前一段时间所取得的工作成效,探讨和剖析了存在问题,明确下一步工作意见和建议。强调南宁市要高度重视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清理整治工作,列入今年河湖长制重点工作持续抓紧抓好,保障河道行洪畅通,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下一步河湖岸线的开发利用夯实基础。南宁市各级各相关部门要按照水利部开展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清理整治工作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复核疑似妨碍河道行洪问题相关行洪材料,核定妨碍行洪构筑物问题和数量;对于有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的县(市、区),要收集相关证明材料,专题研究,制定整治方案,确保按时完成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的清理整治。
下一步,南宁市河长办将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在落实强化疫情防控和防汛度汛安全的前提下,督促指导各县(市、区)紧扣水利部全面完成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清理整治工作的时间节点,加大沟通协调,在强治理上下功夫,压茬推进整改,确保按时完成全市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保障河道行洪通畅,为城市安全和党的二十大的胜利召开作出水利贡献。
原文链接:http://slt.gxzf.gov.cn/dtxx/sshd/t1185333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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