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条河流要有‘河长’了”——习近平总书记在2017年新年贺词中深情讲道。
2016年11月28日,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2017年5月30日,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和《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标志着广西正式施行河长制。5年来,全区各地各部门积极探索、奋力推进,2018年6月,广西提前半年全面建立了以“双总河长制”为核心和横到边纵到底的五级河湖长组织体系,目前共落实2710名总河长、2.6万余名河湖长,全区18936条河流、19个湖泊、4556座水库实现河湖长制全覆盖,一条条江河、一个个湖泊有了专属守护者。
从大山深处迤逦而来的郁江、柳江、桂江,到滚滚奔涌东去的西江,从承载乡愁的家乡河湖,到山间田畴的无名溪流,5年来,各级河湖长忠实践行习近平总书记“保护好广西的山山水水”殷切嘱托,上岗履职、全力治水。
从建立机制到治理管控,从搭建“四梁八柱”到强化标本兼治,5年来,河湖长制在实践中焕发出强大生机活力,全区河湖面貌明显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稳定向好,一幅青山绿水、江山如画的水生态文明图景,正在壮乡大地铺展。
河湖长牵头 全社会参与 ——凝聚治水护水强大合力
清晨,南宁市二坑溪中尧段蜿蜒的河堤上泛起了淡淡的薄雾,村级河长、西乡塘区新阳街道中尧路社区书记吴伟丽与往常一样巡察河道。“每一个河长都有自己的‘责任田’,二坑溪中尧段这段2000米的河道就是我的‘责任田’,必须守好管好。”吴伟丽的办公室离二坑溪不远,自从被任命为河长后,每周她都要到自己的“责任田”里转几次。自南宁市对二坑溪进行了河岸综合整治和黑臭水体整治后,昔日的臭水沟,变成了绿草如茵,溪水清澈的靓丽风景线,赢得了众多居民点赞,中尧路社区巡河护河治河工作得到越来越多人支持,大家一起参与,共同维护二坑溪的美好环境。
在广西,从江河湖库到沟塘溪渠,河湖长的巡河工作每天都在进行,河湖长制“有名有责”“高能高效”。
全面推行河湖长制5年间,全区各级河湖长每年巡河巡湖120万人次以上,落实河湖保洁员、护河员40694名,驻守河湖保护最前线。目前全区各地都建立了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河湖管理保护责任体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社会广泛参与,部门高效协作,治河力量在凝聚。
一条母亲河,哺育一方人。广西积极引导制定完善村规民约和市民公约,积极培育志愿者队伍,推动发展志愿服务队1.3万余支、志愿者182万余名,丰富了河湖管护责任体系。同时,组织开展“民间河长”“河小青”“关爱山川河流·保护母亲河”等一系列志愿服务活动及河湖保护主题类大型公益宣传活动近百场。各地各部门也携手行动,深入推进“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探索推进“河湖长+警长”“河湖长+校长”等工作机制,创新试点河湖长制“五长五队”体系(即河湖长+检察长+审判长+警长+校长、党员先锋队+志愿护河队+联合执法队+教育宣传队+专家评议队),“河湖长+”体系不断拓展。
越来越多的社会力量参与到我区河湖守护中来。“民间河长”“河小青”“母亲(巾帼)河长”“小小河长”、八桂义工、社区的群众等社会和民间力量也志愿参与进来,担当“民间巡河员”,与各级河湖长并肩作战,共同组成守护河湖的“最前哨”。
同时,广西与相邻四省签订12项河流联防联控联治协议,跨市、县河流建立河长联席会议机制,实行责任同担、行动同步,联防联控,上下游、左右岸共享一方碧水。
聚焦抓常态机制有新举措,我区颁布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水污染防治条例》,制定实施河长会议、河长巡河、河长调整、考核激励、督导检查、举报受理、信息共享等系列工作制度,推动河湖长制工作走上法治化、制度化轨道,实现从“突击治水”向“长效治水”转变。
巡河有人、治河有方、护河长效,碧水才能长流。从河湖长制到河湖“长治”,从“政府治水”到“全民治水”,5年间,我区“党政负责、水利牵头、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逐步建立,形成了河湖保护治理的强大合力。
咬准硬骨头 全方位治理
——河湖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立夏时节,柳江、融江、龙江三条江交汇处的柳城县凤山镇,碧波盈盈、鱼翔浅底、青山晴霞,美不胜收。
但此地风景并非一直独好。自20世纪末起,就有人从柳城县境内的融江、柳江等河段挖沙。采砂业对河道造成了很大的破坏,导致河床损毁、水质污染、鱼类减少。
为保一江清水,2019年以来,柳城县持续开展河道非法采砂整治行动,零容忍打击了违法行为。
“首先是加大投入,利用电子围栏、摄像头等高科技手段加强监管。其次是联合执法加强打击,县水利、生态环境、公安、自然资源、交通等部门联合执法,并积极联合融水、融安两地共同巡查,形成打击非法采砂的高压态势。第三是发动群众对非法采砂行为进行监督,形成群防群治的良好氛围。”柳城县河长办专职副主任廖耀光说。
——咬准硬骨头,坚持重拳整治乱象,持续加大治水力度。
“全区各地各部门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决打好打赢碧水保卫战。”自治区水利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区把河湖“清四乱”作为河湖管护攻坚战的主抓手,纳入专项整治解民忧十件实事,聚焦顽症痼疾、突出精准整治。
天上看、远程巡、网上管,一张无形的大网覆盖了河湖的每一个角落。
我区积极构建“互联网+监管”体系,建成运用河湖长制信息管理系统,升级河道采砂数字监管平台,试点建设柳江“天眼”监控系统。指导探索创新河道采砂“采者不售、售者不采”的“采销分离”“水陆联控”管理新机制,作为优秀改革案例由中央深改委、水利部、自治区党委改革办推广;漓江实施补水、净水、引水、壅水“四水”治理,得到充分肯定。
同时,针对河湖最突出最迫切最难点问题,构建实施闭环整治新机制。自治区颁布实施总河长令5个,持续推进“河长治污”“清四乱”“河湖划界”“美丽幸福河湖建设”“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出台系列标准规范,建立实施以党委政府督查为“纲”及以“四不两直”暗访检查、联合督查、分片督查、交叉检查为“目”的监督体系,推动全区河湖逐一建立一河(湖)一档,全面划定河湖管理范围,编制重要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和空间整治实施方案。
5年来,我区累计清理整治了河湖“四乱”问题1万余个,清退非法占用岸线1262.57公里,拆除违法建筑110万平方米,清除非法网箱养殖2700多万平方米等,退岸还河、退渔还库,河湖整治成效不断提升,实现从“人进水退”向“水进人退”转变。
从“治一段”到“治全域”,从“单兵突进”到“整体推动”,全方位治理带来全方面改善。广西河湖水环境质量持续领跑全国,获国务院督查激励和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高度肯定。
2021年,全区112个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中,109个断面水环境质量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优良比例为97.3%,位居全国第三;全国设区市及以上城市水环境质量前30名排名榜单中,广西10个市进入榜单,6市进入榜单前10名,其中柳州市居全国首位,自该项排名设立以来入围城市数量始终保持全国第一;结合美丽广西乡村建设,推进河湖管理规范化标准化。
水清了,岸绿了,河畅了,景美了,不知不觉间,身边的河湖换了新颜,壮乡人民幸福指数不断提升。
高质量发展 高品质生活
——打造人民满意幸福河湖
白墙黛瓦,小桥流水,道路宽敞整洁,房前屋后花红柳绿,推窗远眺,十里画廊和遇龙河美景尽收眼底——走进阳朔县阳朔镇鸡窝渡村,水天一色的美景仿佛让人置身世外桃源。
曾经,鸡窝渡村死水塘多,杂草丛生,污泥淤积,脏乱差现象随处可见,游客往往过村而不入,村民守着村外世界级的风景却望而兴叹。
2020年,作为全国第一批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县,阳朔县把试点项目放在了遇龙河流域,并列入桂林市级层面重大项目进行重点推进。
以此为契机,阳朔县深入落实河湖长制,补强水利信息化建设短板,提升河湖管护监管能力;以村庄为节点,通过连片系统治理,建设水美乡村;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打造宜居水环境;通过水系截污和连通,实现流水不腐,细水长流;通过历史建筑的保护与人文提升,传承乡村水文化,记得住乡愁。
整治过后的遇龙河焕然一新,绿水青山不断释放生态红利,激活全域旅游新动能。
鸡窝渡村民端起“生态碗”吃上“旅游饭”,在自家开起民宿,办起农家乐,卖起工艺品,发展生态旅游,风景变“钱景”,全村人均年收入达2万元。
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广西以美丽幸福河湖建设为总抓手,作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纳入自治区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项目。
——坚持系统治理,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不断升级治水理念。
河湖长聚焦抓统筹机制有新提升,实现从“就水治水”向“系统治水”转变。各地按照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要求,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统筹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控、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执法监管,积极谋划推进美丽河湖、示范河湖创建,建设造福人民的幸福河湖。
目前,对标“安澜、富民、宜居、生态、文化” 五个维度标准,我区已建成美丽幸福河(湖)139条。桂林两江四湖成为国际旅游经典,百里柳江每年举办世界摩托艇大赛,百里秀美邕江是南宁市“网红打卡景点”,河池市下枧河被评为全国最美家乡河,成为壮美广西的靓丽名片。
我区将实施河湖健康评价和“一河(湖)一策”作为长期性关键举措,立足实际精准实施“一河(湖)一策”,做到问题、目标、任务、措施、责任“五个精准”,经第三方评估,自治区领导担任河长的西江干流、柳江干流、桂江干流、郁江干流健康评估均为优秀等级,沿江走访的1800余名群众满意度达94%。
天下风景,美在广西。这块山清水秀生态美的“金字招牌”如今愈发显得耀眼夺目。
原文链接:http://slt.gxzf.gov.cn/dtxx/sshd/t1189170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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