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天津市河(湖)长办修订印发《天津市河湖长制有奖举报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举报受理范围,分级设置奖励标准,简化领奖程序,拓宽领奖渠道,鼓励社会公众积极参与河湖管护工作,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建共治共管河湖水环境的良好氛围。
《办法》主要对四方面进行了修订。一是进一步规范举报事项受理范围,包括河湖水面及堤岸垃圾杂物、水体感官异常、公示牌不规范、阻水障碍物、河湖“四乱”、向河湖排污、填堵封盖河湖、损毁水工程建筑物等八项内容。二是根据举报事项性质和对河湖破坏影响程度,分级设置奖励标准,奖励金额按举报事项性质和对河湖破坏影响程度划分4个奖励等级,鼓励社会公众更多关注严重影响河湖环境问题。三是拓宽奖金领取渠道,在原现场领取的基础上,举报人可通过银行卡转账、微信或支付宝转账等网络方式领取,简化程序,方便领取,进一步激发公众参与举报的积极性。四是变更有奖举报电话,统筹并入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方便市民群众举报发现的问题。
下一步,市河(湖)长办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人民群众对河湖水环境的满意程度作为检验河湖长制工作的根本标准,以修订后的《办法》实施为契机,进一步健全完善河湖长制社会监督机制,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在广大群众的参与下,不断提升天津市河湖水环境质量,增强人民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原文链接:http://swj.tj.gov.cn/zwgk_17147/zcjd/202205/t20220523_58880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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