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峡江河湖治理的生动实践

发布时间:2022-06-19来源: 江西省水利厅作者:佚名

  江西峡江,地处千里赣江最狭处,境内流域面积十平方公里以上河流34条,总长567.48公里,湖泊水库1677个,是一座傍水而生、因水而兴的小城。

  近年来,峡江县坚持以河湖长制为总抓手,打破“就水治水”的思想藩篱,按照水陆同抓、全域共治的工作思路,探索实践河湖治理由“制”到“治”之法,统筹推进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改善、水生态修复,聚力建设水美、岸美、产业美的“最美岸线”,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2021年荣获“全国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先进集体”。

  压实责任链条,织牢河湖管理“安全网”

  “扛牢政治责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深入实施河长制,不断解决河湖治理突出问题,持续改善全域水生态环境,努力打造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幸福河湖。”4月2日,峡江县委书记、总河湖长尹嵘峰在峡江水利枢纽调研河湖长制工作时表示。

  县委书记任总河湖长,县长任副总河湖长,峡江县着力构建县、乡、村“三级”河湖长联动作战责任体系,推动河湖长制工作走深走实。

  “峡江县共落实“三级”河湖长133名,招聘民间河长18名,责任覆盖河流34条、湖泊水库1677个,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峡江县河长制办公室干部曾志华介绍说。

  为督促“三级”河湖长履职到位,峡江县建立河湖长制工作督办、会议制度、信息通报及考核办法等4项制度,明确规定县级河湖长巡查每季度不少于1次,乡级河湖长巡查每月不少于1次,村级河湖长巡查每周不少于1次,倒逼各级河湖长用脚步丈量好各自的“责任田”。去年以来,全县各级河湖长开展巡河巡湖4648次,发现处理非法采砂、侵占河湖岸线等问题36件。

  在强化各级河湖长履职的同时,峡江县投入资金108万元,新增高空瞭望摄像头2000多个,整合“智慧河长”“智慧水利”“公安天网”等智能监管平台,打通各类平台数字壁垒,推动数据资源共享,构建“空天地”一体化、智能化河湖管理新模式,实现河湖监管巡查全覆盖、“零死角”。

  峡江河湖管理新模式,有效解决了人无法到达的地方巡查问题,比如悬崖峭壁、杂草丛生、有障碍物遮档、地形复杂等,显著扩延了巡查范围,提高了巡查效率,增强了巡查针对性,确保河湖问题及时有效处理。

  紧盯薄弱环节,做美河湖治理“效果图”

  太美了!暮春时节,记者来到峡江县万宝水库管护分中心采访,心里不由感叹。站在大坝上,只见水面如镜,在阳光的照耀下,一闪一闪,像是点缀着一颗颗星星。

  “以前,这里库区养猪、养鸭、养鸡,水质污染严重,远远就能闻到一股刺鼻的恶臭味。”家住万宝水库附近的村民唐细田跟记者说道,现在水库里的水清澈见底,多亏了县乡实施河湖长制。

  据介绍,为防止水库中的浮游生物超标,在渔业专家指导下,万宝水库管护分中心实践生态养殖模式,两年一个放养周期,每次按照7:2:1的比例投放花鲢、白鲢、草鱼,累计投放了鱼苗4万余尾,实行人放天养。如今,万宝水库水质稳定在Ⅱ类标准,基本符合生活水饮用标准。

  万宝水库由“污”到“清”再到“美”的华丽转身,只是峡江县实施河湖长制工作的一个生动例子。

  峡江县聚焦“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建设目标,结合生态文明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大力推进河湖环境综合治理,累计清理拆除赣江沿岸造纸企业8家,收储土地面积5万平方米;拆除养猪场919户,栏舍面积达48万平方米;“一矿一策”推进赣江两岸10公里范围内废弃露天矿山的生态修复,治理裸露山体超2万平方米;统筹3.5亿元建设集防洪排涝、观光休闲为一体的县城路堤工程,将巴邱老城区与峡江水利枢纽、玉峡湖湿地公园等串点成线,昔日老城换新颜。

  河湖清,环境美,生态优,一条条河流、一处处湖泊嬗为旅游景区景点,一个个村庄成为乡村旅游“打卡地”,河湖长制工作成效,让峡江老百姓看在眼里,甜在心里。

  “我们村原本是一个连车子都进不去的小山村,近年依托自然禀赋、历史文化、庐陵风韵等,融入生态元素、时代文化特征,打造成山水相生、植被相连、梯田环绕的省级水生态文明村。如今,这里游客络绎不绝,群众致富奔小康。”在峡江县砚溪镇樟溪上村采访时,村支部书记廖新红高兴地告诉记者。

  截至目前,峡江县成功创建为省级生态县,14个乡村获批“江西省森林乡村”,全县森林覆盖率达65.1%;稳步推进玉峡湖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创建,打造省级水生态文明乡镇2个、省级水生态文明村8个,赣江峡江段水质保持II类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达标率100%。

  推动司法衔接,拧紧河湖保护“法治链”

  “没想到电鱼后果这么严重,我再不敢了,希望法官对我从轻处罚。”这是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被告人周某林在赣江流域环境资源法庭上的忏悔。

  日前,赣江流域环境资源法庭公开审理了周某林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判处被告人周某林有期徒刑八个月,赔偿生态环境修复金2000元。

  设在峡江县人民法院的赣江流域环境资源法庭是江西唯一一个赣江流域环境资源法庭,管辖范围为赣江流域的赣州、吉安、宜春、南昌等4市12县(市、区),实行赣江流域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跨域审理,为维护赣江流域良好生态筑牢法治屏障。

  据统计,赣江流域环境资源法庭2019年成立以来,共办理生态环境资源案件55件,涉及112人,判处罚金158.3万元,生态环境修复金3042万元,追缴违法所得1114万元,荣获江西省生态文明建设先进集体。

  主动引进司法介入,推动行政执法与司法有效衔接,拧紧河湖保护“法治链”,筑牢幸福河湖法治屏障,峡江县探索走出一条具有地方特色的生态保护法治路径。

  据了解,峡江县充分发挥司法机构的作用,分别在水利、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部门设立警长室、检察室、法律顾问,建立健全“河道警长”“生态法庭”“检察官室”等多元一体的河湖管理体制机制,综合运用刑事、民事、行政惩处手段,严厉打击各类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形成多领域协同联动、多部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下一步,峡江县将加大制度创新力度,着力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为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


原文链接:http://slt.jiangxi.gov.cn/art/2022/6/16/art_27166_39958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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