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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省长王明玉督导朝阳市防汛工作落实情况并巡查大凌河水系管理保护工作

发布时间:2022-06-27来源: 辽宁省水利厅作者:佚名

  

  

  

  6月15日,副省长、省副总河长、大凌河水系省级河长王明玉到朝阳市督导防汛工作落实情况,并巡查了大凌河水系保护管理以及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王明玉一行驱车先后到喀左县牤牛河公营子段,在现场,详细询问了县级河长是否存在非法采砂、向河道内倾倒垃圾、违规入河排污、违建妨碍行洪、人畜粪便污染水质等问题,查看了河槽雨洪资源利用项目;在大凌河朝阳县段,查看了松辽委暗访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当天下午,在朝阳市召开了市县政府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座谈会,详细听取了朝阳市相关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

  王明玉要求,各级河湖长管理部门要持续巩固提升河湖长制工作成效,全面落实好省总河长签发的第4号总河长令的工作要求,开展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专项行动,要进一步落实河长制责任体系,深入开展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推进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深入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全力保障河湖防洪安全生态安全,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王明玉强调,防汛救灾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和安全稳定大局,做好防汛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在今年复杂严峻的国际国内环境下尤为重要。朝阳市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全面落实防汛包保责任,严密防范,扎实准备,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省应急厅副厅长姜大鹏、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金起龙、省河库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王永宁及朝阳市、朝阳县、喀左县有关领导同志参加督导和巡河。


原文链接:http://slt.ln.gov.cn/zxpd/gzdt/202206/t20220622_46003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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