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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市召开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管理高质量发展试点推进会

发布时间:2022-07-02来源: 江西省水利厅作者:佚名

  6月25日下午,抚州市召开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管理高质量发展试点推进会,听取工作情况汇报、研讨实施路径、部署下步工作。市长高世文主持会议并讲话,副市长江志坚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农田水利设施在保障粮食安全上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近年来,我市不断提升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管理水平,持续巩固拓展农业发展基础,自2017年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以来,我市新建成高标准农田211万亩、高效节水灌溉面积20万亩。同时在全省首创了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宜黄经验”和农业基础设施“五位一体”长效管股的“广昌模式”,初步解决了“有人管、有钱管、管什么、管得好”的问题,在农田水利设施建后管护上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2021年生产粮食50多亿斤,输出商品粮20多亿斤。然而,当前,我市灌区骨干工程与田间小型水利工程及节水灌溉工程仍缺乏有效的统筹协调,工程整体效益未能得到充分发挥,亟需通过开展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管理高质量发展试点,统筹农业、水利等相关部门资源,进一步探索提升协同推进全市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管理高质量发展水平。

  会议强调,要认真把握好开展试点示范工作的总体要求,系统推进从骨干到田间的渠系建设。要精心谋划好试点灌区的前期工作,精准对接相关政策,保障试点灌区顺利推进。整合水利、农业农村等部门的项目建设资金,协同推进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管理高质量发展,打通灌溉水系“最后一公里”,加快解决一大批农田在进行高标准建设后仍然“靠天吃饭”的问题,充分发挥高标准农田建设效益,巩固和提升粮食综合产能,保障粮食生产安全。要坚持统筹兼顾、合理布局的原则。试点优先选择在我市产粮及高标准农田建设大县,并结合山区和平原丘陵不同地形条件,选择不同灌区规模、有代表性、地方有积极性、有示范性的灌区作为改造建设试点。

  会议要求,要坚持整体推进、分级负责的原则。对灌区内各级渠系全面实施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市主要负责试点项目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督查验收工作,对灌区干、支渠及其建筑物的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给予适当资金补助;县(区)负责试点项目组织实施、资金筹措和发动群众投工投劳,并按市规定的时限完成试点项目建设任务,做到建设一处、发挥效益一处。要坚持政府主导,群众参与的原则。强化各个层次、各个环节的责任,形成任务有人抓、工作有人管、责任有人负,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各相关县(区)政府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加大投入,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确保灌区改造试点建设工作顺利开展。


原文链接:http://slt.jiangxi.gov.cn/art/2022/6/29/art_27166_40114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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