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省水利厅印发《河北雄安新区水土保持区域评估报告审查意见》,同意区域评估报告内容。雄安新区决定于7月1日起,全面落实区域评估要求,简化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提高审批效能,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水土保持区域评估制度实施后,报告成果供雄安新区内所有项目共享,变“单个项目评”为“区域整体评”;区域内项目全面实行水土保持方案承诺制审批,变“申请后审批”为“申请前服务”,有效解决项目审批时间长、手续多的问题,为吸引企业投资,加快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提供便利条件,助力雄安新区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来源:厅水土保处
原文链接:http://slt.hebei.gov.cn/a/2022/07/04/78C52F571B9B465691EA80F691724CB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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