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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副省长高涛到锦州市开展巡河工作

发布时间:2022-07-15来源: 辽宁省水利厅作者:佚名

  

  

  

  

  7月13日,副省长、小凌河水系省级河长高涛到锦州市开展巡河工作,现场查勘小凌河、女儿河、百股河三河治理情况,到锦凌水库检查了防汛、供水、生态治理工程情况。主持召开座谈会,听取锦州市关于河湖长制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并与参会人员进行了交流。

  高涛副省长对锦州市、小凌河水系沿线各级政府在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省河长办的部署,在抓好河湖长制体系建设、履行各级河长职责、推动重点工作落实方面取得的成绩给予肯定。

  高涛指出,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的重要性。要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为维护河湖健康生态、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

  高涛强调,要增强河湖长制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准确把握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扎实推动河湖长制各项任务落地见效。全力推进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严格管控河湖水域岸线;深入开展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规范河道采砂秩序;深入扎实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确保年度任务如期完成。

  高涛要求,要强化责任落实与部门协同。按照河长办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做好各项目标任务分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持续改善河湖生态环境,提升河湖保护治理能力,纵深推进河湖长制从“有名有责”向“有能有效”转变。要进一步树立系统观念,强化河湖长制的组织领导,坚持流域统筹、区域协同、部门联动,切实形成河湖保护治理强大合力,不断提高河湖治理管理能力和水平,以优异成绩向党的二十大献礼!

  省政府副秘书长孙伟、水利厅副厅长闫功双,锦州市委书记靳国卫、副市长蒋立新及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巡河。


原文链接:http://slt.ln.gov.cn/zxpd/gzdt/202207/t20220713_46148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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