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上午,黑龙江省河湖长制办公室组织召开全省小微水体排查治理专题推进会议暨2022年第二次省河湖长制办公室主任会议,深入贯彻2022年度省总河湖长会议精神,坚决落实省总河湖长5号令、6号令要求,全面推进全省小微水体排查治理任务和侵蚀沟治理专项行动,推动省总河湖长会议重点任务落实。
会议通报了全省小微水体排查工作进展情况,各市(地)河湖长制办公室汇报了小微水体排查工作进展情况。
会议指出,小微水体不仅有生态涵养价值,而且大多在群众身边,与群众的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各地各部门要坚决把治理小微水体作为强化河湖长制的重大政治责任,加大排查治理力度,绝不能打折扣、讲条件、搞应付,坚决完成好省总河湖长5号令各项目标任务。黑土耕地侵蚀沟综合治理是落实中央环保督察整改的具体实践,要充分发挥河湖长制作用,加快推进黑土耕地侵蚀沟综合治理,坚决完成好省总河湖长6号令各项目标任务。
会议强调,要加大推进力度,全面彻底查清小微水体。各市、县级总河湖长要亲自部署、亲自推动、亲自把关,要做到“应查尽查、应录尽录”,不留空白、不留死角。6月30日前,全面排查建立小微水体名录。7月15日前,全面建立小微水体河湖长名录。各地要查明小微水体污染源,因地制宜制定治理方案,明确问题、任务、责任、目标、时间“五个清单”,10月31日前,完成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多、面积较大的小微水体治理任务,2023年8月31日前,完成全部小微水体治理任务。要完善小微水体“河湖长+警长+检察长”机制,加强执法协同联动。建立“河湖长+监督员+保洁员”长效机制,建立水质监测机制,加强宣传引导,营造社会爱水护水氛围,确保小微水体生态环境向好。
会议要求,一要加快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按照“有口皆查、应查尽查”的原则,组织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7月15日前,要完成疑难复杂入河排污口溯源工作。8月31日前,要基本完成全省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二要加快推进妨碍河道行洪问题排查整治。9月30日前,要完成全省排查妨碍河道行洪问题整改。突出加强阻塞、侵占水库泄洪通道问题的排查整治,确保水库安全度汛。三要加快推进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加快实施水库维修养护,年底前完成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和大坝安全监测项目,9月30日前,完成剩余140座分散管理的小型水库专业化管护模式落实工作,确保小型水库管护能力有效。四要加快推进省总河湖长会议确定的其他重点任务。8月31日前,全面检查污水处理厂运行状况,全面摸排污水收集状况、管网情况、雨污分流设施情况。12月31日前,完成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23条黑臭水体治理,完成8座一级B排放标准的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
原文链接:http://slt.hlj.gov.cn/contents/134/104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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